亨利挑挑眉尾,表情更加欣赏:“你是个重感情的人。”
“没错。”唐德喝下一大口酒:“虽然马罗尼,就是第一个创意的提出者,他可能觉得我资历比较浅薄吧,但我觉得那只是暂时的……”
亨利把酒瓶推了推,唐德立刻心领神会的拿起给自己又倒了杯。
“我倒觉得并不完全如此。”亨利摊摊手:“达美乐,你的第一个创意。就因为那个广告牌,现在已经卖爆了,他们的外卖业务甚至让我觉得眼热。”
“在广告行业最不需要的就是资历,你有创意就够了,唐德。而我会给你最好的平台,让你的创意在全美,甚至全世界出现,这远比雄狮公司提供的给更多。”
“所以你好好想想,唐德,你可以随时拨打我的电话号码,只要你愿意。”
“谢谢。”唐德心中早已有了计划,只是现在还不是时候,而且有亨利这个冤大头……咳咳,不是,是大富豪,自己新公司的投资难道会缺少吗?
这才是他的真实想法,就像和吉米所说的那样,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想要在美利坚混出个人模样必须要自己成为资本。
在他看来,广告行业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就像mv,那也是个很好的切入点。
“对了,你之前说了一个新单词,用户心智?听起来很有意思,给我讲讲?”亨利说完了工作的事情后,很快转移话题。
等从亨氏公司出来后,唐德带着满肚子的昂贵香槟打车回到了自己家附近,刚想去给卡梅拉买她需要的杂志,突然看到几个中年人正围着摊位讨论着什么。
定睛一瞧,原来是《纽约地下艺术》新刊,封面上正是丽莎那身紫色的衣服。
“怎么感觉没有之前的好看了?”其中一名长胡子老哥纳闷道。
另一位棒球帽老哥拿起后看了看:“好像没有之前那种让人冲动的感觉了。”
“是衣服换了的缘故吗?但她露的挺多的。”
“不,我觉得是不是换摄影师了?这根本不是一种风格。我要的是朦胧美,想看全裸我为什么不去买花花公子!”
“该死,那我们还要买吗?”
“买吧,说不定内页和以前的水平一样?”
“算了,你买吧,我没兴趣了,不如去看其他的,这本就拍得不错。”
本来打算一起买杂志的几位老哥在聊了一阵后,纷纷选择了其他的杂志,只有一位坚持己见,买了《纽地》。
然而在付完款后,老哥当场撕掉了塑料膜,一翻页,顿时发出哀嚎。
“谢特!这拍的是什么狗屎!”
“我看看!”其他人纷纷围在他身边,表情既有幸灾乐祸,也有遗憾。
“看看这屁股!位置不对,她应该再抬高一点,我弟弟甚至都没有感觉!”
“没错,这配色也糟糕透了,我妈的袜子都不会这么搭配。”
“还有这姿势,怎么这么僵硬,难道摄影师睡着了吗!我的天,真无聊,还好我没买。”
买了的老哥欲哭无泪,带着发泄式的心情,在见到唐德走过来,拿起那本《纽地》后立刻劝道:“别碰他,朋友,这狗日的摄影师拍得稀烂!如果你是看过前几期的一定不要买,完全不是相同的水平。”
“好吧,谢谢你的忠告。”唐德微笑着表示感谢。
“没关系!我只是不想让这种烂货糟蹋其他人的眼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