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部落已经开始用年月算日子,并捣鼓了好长时间做了日晷,不过日晷是按着光影计时的,到了阴天下雨天就不成了,小宝琢磨出水漏计时,到了阴天就能用,不过并没有推广,对部落里人来说,干活时间都是靠着身体本能,生物钟要比水漏还要准时。
正茂将猎物扔到厨房墙后,一会吃过饭剥皮子鞣制,对于高明的打趣丝毫不尴尬,反倒笑道:“我也想呢!你帮我摸摸小宝咋想?尽快最好!”
高明没打趣成反倒被正茂这个厚脸皮的托了任务,哼了哼算是同意帮着问问。
大家伙进了洞,三岁大的布丁穿着咩咩毛织的毛衣毛裤,毛衣裤上还套着棉布单衣单裤,遮风用的,毛衣裤虽然保暖但是不隔风,别的孩子在洞里就不用穿外衫,甚至有的火大的还穿不了毛衣裤,可布丁不成,布丁身子骨比小乐还弱,不能吹冷风受寒,这样的体质就是放在现代有的家庭也特别操心辛苦,更别提在原始社会了。这三年,布丁犯了多少次病,小病不断,高明布加担惊受怕一直小心翼翼,可还是避免不了,但是高明从来没有后悔过,也没嫌弃过布丁这身体,布加原本是为了高明高兴才决定收养布丁的,可养了三年早都当自己孩子了。
布丁趴在桌子上手里握着木棍写写画画,洞口帘子掀起一股冷风进来,布丁抬头一看,见是高明正茂还有小乐小安顿时脸上扬着笑容,乖巧道:“爸爸正茂叔叔。”
琪端了热水烫了毛巾给小安小乐擦脸擦手,边上还有盆热水,高明正茂洗过后才摸了把布丁,“今天身体还难受不?”
布丁摇摇小脑袋,嗓子软软的,“我好了,爸爸不要担心,我写的布丁对不对爸爸?”将桌上的硬黄纸献宝似的凑到高明面前。
木棍底端塞了一截削好的木炭,布丁握着不伤手。高明拿过纸,上面歪歪扭扭的写了俩字——布丁!
“真厉害,会写自己名字了!”高明有些惊讶,自家的儿子也太天才了吧?!这才三岁,就会写布丁了!虽然布丁这字比较简单,但是在别的三岁孩子还在玩泥巴阿拉伯数字一二三都写不端正的时候,他家儿子会写字是多么令人高兴惊奇。亲了亲布丁肉呼呼的小脸蛋,“布丁好聪明,晚上爸爸给你熬肉粥喝!”
布丁看着胖乎乎却是虚胖,肠胃也不怎么好,一般到了下午高明不会给孩子吃肉了,但是布丁特别喜欢吃肉,他自己也知道自己身体不好不想高明布加担心,所以平日里不提要求,尽管蒸蛋煮蛋已经吃厌了可他从来没说过,高明能看不出儿子的乖巧?布丁越是这个样子,高明越是心疼,平日里定期会给布丁熬个肉粥或者做个肉菜。
“乖,收了本子洗手一会吃饭。”高明摸着儿子的脑袋道。自己出门给儿子做份瘦弱蔬菜粥。
布丁低头乖巧的收拾着纸笔,眼里有着浓浓的幸福,嘴角勾了笑容,这个家庭真好。
晚上吃过饭,文小宝帮着高明在厨房洗碗,高明想起正茂所托问了一句,小宝露出个狡猾的笑,“我只想逗逗正茂,那家伙脸皮厚口里也没个正经,多磨练点好!”
高明瞬间觉得正茂很是可怜。
“……不过三年了,等开了春就结婚,看见洞里小安小乐还有布丁,我也想要个孩子,上一辈子家破人亡,这一辈子老天赐福让我重新有个家庭,阿爹阿娘一定很高兴的。”文小宝眼里带笑将洗干净的碗放好,“等结了婚也养个孩子。”
高明点头,脑子里一时想起了自己刚穿过来的时候,没吃的没喝的,布加像个野人,兰达瘦瘦小小的十分乖巧,爬过树遇过猎物群袭,到海边的小洞从最开始的三个人到现在一大家子的人,上辈子他父母自他小时候离异,爹不疼娘不爱,现在他有个大家庭还有儿子有伴侣,不愁吃喝,这样日子很幸福。
当晚哄了布丁睡觉,高明今天有所感悟,反应就有点热情,布加自然喜欢,两人窝在被子里窸窸窣窣的,高明顾忌着婴儿车上的布丁,只好小声道:“布丁——”
“没事,布丁睡了。”布加模糊说完只剩下一片啧啧水渍声。
黑暗里床上原本睡着的布丁睁开眼,眼里带着无奈和笑意,他爸爸和阿爸还真是精神呢!
翌日,布丁是晚起了,高明一脸容光散发,笑眯眯的给自家儿子裹成粽子,“今天可以出去散散步,但是不能摸雪,乖,今天早上是菜粥咱们不吃蒸蛋了!”亲亲儿子软乎乎的小脸,“爸爸去上课了。”
布丁挥挥小手一脸乖巧,果然他爸爸和阿爸床上性福了,他第二天早上也会很幸福的!乖乖的吃了菜粥,小短腿爬下凳子,穿了皮子大衣,外出看看那两个傻哥哥在干嘛!
这个冬天部落依旧过的很是平安幸福,正茂盼星星盼月亮终于迎来了春天。草长莺飞,日光柔和,河边吹着微风,广场上散发着食物的香味,正茂一脸猴急的表情和文小宝淡然的样子,可要是细细看就会发现文小宝眼里带着幸福的笑。
高明怀里抱着穿成团子的布丁,布丁手里拿着一只小巧玲珑的小兔子蒸糕,白乎乎的小肉手送到高明嘴边,“爸爸吃!”
毫不客气的高明咬掉了兔子耳朵,布丁见了扬起笑脸,又把糕递到布加嘴边,布加摇摇头,“阿爸不吃,布丁吃!”
于是布丁手里的兔子糕就和他爸爸一人一口。糕是甜的,高明不敢让胃口小的布丁吃太多,最后一口愣是塞到布加嘴里,一个小蒸糕,一家三口分享完,一直甜到心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