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冈打断他:“等等。”
野大个儿嘴一闭,抬头看他。
他听这野大个儿讲了这么久,这些过程与警方的判断基本是一致的,只是有一个关键的地方,野大个儿一直没提,这也是他最疑惑的地方:“你讲这么多,我问你,你那指纹是怎么处理的?”
“指纹?”野大个儿了然,他摊开手心,放到高冈面前:“我打小儿,就没那个东西。”
他的十根手指,光洁滑溜,当真是一个指纹也没有。
野大个儿苦笑一声:“我就是个怪人,生得怪、长得怪,从小被人欺负,他们说我是怪胎,说我返祖,没爸没妈。直到林老师来了我们村,不让人骂我,他们才收敛了点。
“大家都喜欢她,她对谁好,谁都会更受欢迎。从这时候开始,才有人主动同我说话。”
没有指纹对他的生活影响很大,比如每次吃饭,都容易拿不住碗,最后掉在地上,碎成一地的渣。
一开始他并不在意,直到有一回,林老师请班上的同学们去她家吃饭。老师家里的碗,他老是拿不住,碎了一个又一个,他窘迫地站在桌边,脸涨得通红。
林老师诧异地看过来,他忽然有些想哭。
她既没骂他也没笑他,只把自己的碗递过去,安慰他说:“再摔坏,今晚就没饭吃啦!”
那天晚上,大家都吃得很开心,只有林老师,他一直看着,只有她一口饭都没吃。
从那以后,他将自己所有的生活用品,都缠上了最粗的麻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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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了林颉知,野大个儿又借了那群人的车,打算回去把陶器带过来。去的时候,有人跟着,说他长得太有特点,于是只让他在前面开车。
下车拿陶器的任务,就由他们的人来做。
到了考古工地那边,警方都在现场忙碌,这边一大片的草地却没人注意,只有一群小孩子,刚放了学,在附近玩耍。
他们悄无声息地把陶器搬回车上,一刻钟不敢耽误,踩了油门离开。
“再后来的事,就不用我说了吧?”野大个儿讲。
“裴红秀家的肉,是你偷走的吧?”
他没有否认,语含讥笑:“偷?你把这叫偷?我把陶器带回去,弄好了小娃娃的尸体,忙了两天,一口饭没吃,饿得头疼,才冒险进村,拿了她家的肉吃。说我偷她家的肉?她多大脸啊她!”
“听你的语气,瞧她不顺眼?”
野大个儿又是一声冷笑:“不顺眼?岂止!嘴碎的娘们儿,迟早遭报应!”
高冈伸出手,在空气中虚按了按,平复他的怒气——看来又是一个苦主。
“那天我吃了半块肉,想起来林颉知的尸体还没处理,到那边刚一挖好坑,就看到你和那个女的要去查陈晓冬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