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喻的镜头感很好。
这一点费振南相当清楚。
几个月前当他在《时娱风尚》的摄影棚里第一次见到这个少年的时候,他便被对方难能可贵的镜头掌控力给吸引住了。
不是每个模特都拥有极佳的气质,这个少年有;不是每个模特都拥有一流的镜头感,这个少年有;不是每个模特都能得到他家臭丫头的认可、并且一意孤行地邀请为首席模特,但是这个少年全都占了!
在宽敞硕大的摄影棚里,深蓝色的背景被打光板上的光一反射,投映出一种朦胧的昏蓝光晕。一个身姿挺拔、模样俊秀的少年就站在满地轻盈洁白的羽毛之间,镇定从容地摆出不同的造型,随意地让镜头捕捉自己。
镜头感并不是指模特一定要注视着镜头,也不是说模特一定要让自己完全展现在镜头里。
费振南很少能感受到这样无需语言的默契,眼前的少年时而微微昂首、目光泠然地俯视着镜头,时而又撇开视线、用空洞无助的目光凝视着远处虚无的一点。
安静宽阔的摄影棚里,所有人只听到快门声“咔嚓咔嚓”地不断响起。
没有人说一句话,也没有人动作一下,刚才拍照时还指挥个不停地费老如今仿佛成为了一个单纯拍摄美景的摄影家,他不断变化姿势,从不同的角度、方位拍摄眼前这个少年。
短短几分钟,上百张的照片便已成型。
当明喻的这套衣服拍摄结束后,他很快地便下场再换了一身衣服。在补了妆、整理了衣着后,他再次回到了镜头前,又是一阵“咔嚓咔嚓”的声音响起。
等到所有的照片全部拍摄完毕后,费老已经忙活了一整个白天还没有吃中饭。恰巧明喻为了等最后一个拍摄,中午也只吃了点饼干充饥,于是两人便各自端着一碗糯糯的白米粥,分坐在桌子两旁,就着小咸菜就吃了起来。
费老夹起一筷子的咸菜,笑眯眯地道:“明喻啊,刚才的照片不错,距离时装秀还有一段时间,你待会儿到我那看看,挑几张,我给你修修。”
此时明喻正舀了一勺青菜汤,忽然听了这话,他微笑着点头道:“好的费老,如果您不嫌麻烦的话,我们吃完饭就可以去的。”
拍完硬照后不是说一切就结束了的,摄影师们可还需要对成百上千张照片进行筛选,接着选出最完美的数张,进行后期的修图美化。比如说很多模特即使上了粉,脸上也会显得油腻,这就需要摄影师们的后期工作了。
当然,并不是每个摄影师都需要亲自去做这种事,有的摄影师喜欢让助手们帮忙后期,而自己则负责现场的拍摄,制作出一张最美好的底图。
又喝了一口白粥,费大师朗笑着摇头:“这哪儿麻烦啊?你的底图我刚才看了,效果都非常棒,几乎不需要太多的后期工作,皮肤很细腻,光感也相当不错,你要乐意,我甚至可以直接送几张给你当艺术照挂在家里好了。”
对于费大师的赞美,明喻淡笑着接受了。
两人将最后一点白米粥都喝完以后,明喻便跟在费老的身后向他的临时工作室走去。一边走,费老还一边说道:“明喻,这次思馨那个臭丫头真是麻烦你了。她是第一次搞时装秀,有很多不足的地方,你也要多担待些,你能帮她这个忙,我真的很感激。”
闻言,明喻微微一愣,接着莞尔道:“费老,是馨姐给了我一个机会,我很感激她。”
听着少年这话,费振南一边伸手推开了工作室的大门,一边摇头道:“不能这么说,思馨还是个从来没有开过时装秀的新人,但你却已经不是个新人模特了。明喻,你的镜头感很好、气质也非常棒,我拍过很多超模,国内最顶级的那群超模里,我几乎没有谁不曾拍过照,就连席择,在他刚出道的时候我也给他拍过一组封面硬照。”
听到某个名字,明喻稍稍抬眸,看向费老。只听后者继续说道:“你的镜头感真的是我见过的模特中最一流的那一种。其他公司的超模我就不说了,你也不熟悉,你们缪斯的一姐何朝漫,你应该是清楚的吧?”
明喻轻轻点头:“漫姐,在公司的时候曾经远远的见过。”
费老笑眯眯地说道:“对,朝漫她气质非常好,天生的就有种贵气,却又不缺乏亲和力。这种特质让她在走秀的时候会一下子就吸引了别人的注意力,但是又不会夺走衣服的美丽。不过朝漫的镜头感倒是一般,我一开始给她拍照的时候她还总是被我训,后来她的表现倒是熟练了点,只不过还经常拿以前的事找我抱怨,哈哈。”
明喻知道,费老能够将这种私密的事情都告诉给自己,这说明他真的是把自己当作是自己人了。这样的认可让明喻也十分受用,他舒展了精致的眉眼,淡笑道:“漫姐实力很强。”
费老摆摆手:“和你的镜头感比,她可不如你!你的镜头感嘛……明喻,你可别和别人说,尤其是别和那家伙说,我觉得你在拍摄硬照时候的感觉,完全不比那家伙差!”
听着这一口一个的“那家伙”,明喻微微愣住,接着皱着眉头问道:“费老,您说的是哪个家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