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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4(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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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圣诞假期间,我又到「劲基地」打工。我跟李老板的关系仍未公开,每次下班后,我都会偷偷找李老板拿工资。

电玩店里依然是热闹非常,尽管已到了假期,生意比平时少,这里仍充斥着不少少男少女,在那儿大玩特玩。有时候有些打扮得花枝招展、样子漂亮的女生走进来,遂惹来男士们贪婪的目光。老实说,我倒对这些美眉不是很感兴趣,也许是因为平日在学校里见惯见熟的关系,对于她们,我并不是特别有感觉。可是,听李老板所言,他最喜欢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女生走进来,总是看个不亦乐乎;他对我说,我这个年纪的男生并不懂得欣赏各种不同类型的女性,年轻貌美的女孩是其中一种,然而还有很多不同种类的美女,有些成熟雅致,有些青春活泼,有些温柔可爱,有些我见犹怜;只有到了李老板这种年龄,才能真正体味各种女性不同的气质、不同的面貌、不同的美,各具魅力,各有千秋。

「女生们喜欢玩太鼓机或节拍机,游戏时扭动身体的动作,娇俏可人,充满活力,散发出前所未有的女性美,常使人着迷。」李老板向我如是说。

今天,也来了几个女生,在一旁进行着游戏。

「铃──」的声音响起,是这家电玩店的特色,每隔一小时便会响铃一次,声音传遍「劲基地」和隔壁的「劲网络」,作用是向玩家们报时。现在的时间是下午五点正。

那时候,我看着一台游戏机的对战过程,游戏是机动战士群战,玩家们操控着「高达」、「自护」等机械人,在三百六十度环回立体的地图上,不断追逐恶战。它们有的飞向空中,有的站在地上,一面发炮攻击,一面躲避迎面而来的激光弹。它们有多种不同的策略,如向敌人发射激光炮,然后追踪着激光俯冲向敌人,在近距离拔出激光剑向敌方施展攻击,实行埋身肉搏。战况激烈,你来我往,谁也不让谁,四对四的高达群战,总惹来不少人驻足围观。

每一种电玩游戏,即使种类和玩法各异,可是只要玩家一进去,便会有自己一套独特的打法,当中尤以对战游戏最为明显,如高达群战和足球机等,对战双方通常相隔在两面,中间是两台背对背的游戏机,所以彼此看不见对方;但很多时候,对战双方只要一入局,便能知道对手是什么人,也不用看他是谁,皆因长年累月互相切磋,一早已摸清对方的玩法,对他是谁早已心知肚明。当然,第一次对战过招的时候,通常都会先看看对方长什么样子,便认识他了,不过从不会交谈,因为是敌人。

今天,机铺想不到来了两位稀客,一个是我们班上考第一的戴先求,另一个是校内的万人迷莫剑秋,两者都是高材生,平时鲜少有进来「劲基地」玩耍,也许是放假的关系,今天两人也同来轻松一下。我认得他们两个,他们也认识我,他们应该也认识对方,毕竟两人都是校内的风头人物。

两人都是高材生,当然亦是聪明人了,智商绝对比常人高。他俩下来机铺,看着别人如何玩法,也不用太多时间,已掌握到游戏的窍门,以及各种策略,几局下来,已玩得有板有眼,表现神勇。

八人对打的高达群战,敌我双方杀得难解难分,战况惨烈。渐渐地,「联邦军」和「自护军」的机动战士们一个接一个地倒下,最后只剩下戴先求和莫剑秋两个,肩负起两队人马决胜的关键。他们一个操着「高达」,一个操着「红彗星」,双方的弹药都差不多耗尽了,现在只剩下埋身肉搏一途。

只见两人短兵相接,戴先求的高达挥出一剑,给莫剑秋的红彗星闪开了,他接着反击,也给戴避过了,莫此时忽然发射机关炮,真的是最后一块炮弹了,刻意留下来作为最终杀着。戴先求果然不防有此一着,给打个满怀正着,能源扣尽,他的高达机械人炸个粉身碎骨。

莫剑秋果乃技高一筹,戴先求落败后怒气冲冲,再次投币想要报仇,可是莫剑秋已站了起来,大摇大摆地走到另一台电玩前面,看着别人在玩NBA篮球机,戴先求气死了,但也没办法,他不可能死缠住莫剑秋不放。

原来谭柏文也下来了,在另一边跟陌生人在玩篮球对战。结果,谭柏文轻松获胜,他好歹也是我们学校的篮球代表,在刚过去的班际篮球比赛中,表现优异,只是最后输给了由莫剑秋领军的中四丁班,当时我也是戊班的代表之一,跟谭柏文合作无间,可惜最后还是输掉了比赛。

既然真正的篮球输了,不值之余,谭柏文决定以篮球电玩来扳回一城,向莫剑秋作出挑战。他一见到莫,便着他投币,莫也不负所托,真的投币挑机。

比赛结果,莫剑秋又一次胜出,是以一记美妙绝伦的三分球反败为胜,脸胜一分。

输了就是输了,事实不动如山地摆在眼前,没有任何借口;可谭柏文不服,再次投币挑战,但莫剑秋已志得意满地站了起来,不接受谭柏文的再次挑战,实行我行我素,一战定生死。

这个莫剑秋,真的是天纵奇才啊!我如是想。他不仅相貌英俊,头脑也好,身材高大,运动神经又是如此发达,简直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完人」了!无论学业、将来工作,或是在情场上,他总一枝独秀,无往而不利啊!上天果真不公,只把优点往某些人身上送,又棒又帅。

可是,话又说回来了,虽然莫剑秋的智商高,他的情绪智商却是出奇地低劣,平常「得罪人多称呼人少」,总开罪身边的人,凭他这副得性,应该没有女孩子敢「埋身」,现在他的那些女粉丝,都是由于无知罢了,到他出来社会做事,那些见过世面的女性了解到真正的他──自高自大、不可一世,绝对不会喜欢他、欣赏他,莫剑秋也从来不爱别人,他爱的从来只是他自己。

说回当时,连篮球猛将的谭柏文也负给了那个所谓的万人迷莫剑秋。该死!真该死!我在心中暗暗骂道。

我一手搭着莫剑秋的肩膊:「嘿!莫同学,懂不懂玩『街霸』?」

「略懂。」

「那好,我们来一局如何?」

「乐意奉陪。」

于是,我跟莫剑秋进行「街头霸王」的对战。

彻头彻尾叫人深感意外,我竟负给了他!虽说他是偷袭得手,我是一时大意,但无论如何,我的「军佬」竟输给了他那最擅长跳跃、以「逃」为攻的「春丽」,简直是不可置信!

但我始终是输给了莫剑秋,我、戴先求跟谭柏文,都先后败阵,更觉平日讨人厌的莫剑秋,有如一口眼中钉、肉中刺,而他却只向我们投来轻蔑且不屑的微笑,大模大样地就走出了「劲基地」,扬长而去。

我真的非常讨厌莫剑秋这个衰人,非常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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