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为西南风》作者:闻人可轻
文案:
如何收服傲娇“坏坏”小哥哥?
——互撩互宠了解一下!我守万家灯火,只为小小团圆。
风流野马VS清冷小野猫,人人都道周尽城是匹野马,无人能驯服,却一头栽在落跑小青梅手上,甘之如饴。
全校都知道周尽城是蔫坏蔫坏的,荷尔蒙管控不住,随便往哪儿一站都能带起一波桃花。
可大家也都知道,周尽城有一个放在心尖上的人,这个人让周尽城又爱又恨。
作者前言
敬平凡而又伟大
火车到站是晚上九点半,下着雨,还不算小。
这个故事开了个头的时候,我回了一趟家。
小区门口以前开商店的老板看到我,拉家常地问我还有没有在继续读书。
顶着一张老脸我实在不好意思说自己还是个学生。寒暄几句之后,老板说大熊那姑娘也是好久没见了,问我们有没有联系。
是没有的。很久没见了。
20世纪初的某厂子家属楼,住在里面的多半都是厂里的工人。厂子还没关之前各家都相熟,一个院子长大的孩子,谁没在谁家蹭过饭都不好意思说认识。
我和大熊还有大熊的弟弟二熊同龄又同级。高中之前和大熊没分过班,但没和二熊同班过,因为二熊是个学霸,连大学都能被保送的那种。
记忆里比较深刻的是,大熊动作比较麻利,每天上早自习前都会在楼下等我,冬天的时候会在怀里揣两个橘子,她一个我一个。星期天在她家看碟,二熊贡献的人民币比较多,因为他是学霸零花钱多,所以一般都是他租碟。
后来二熊迷恋上了《魔兽》就不带我们玩了,我和大熊的兴趣也从看碟变成了听流行音乐和看言情小说,以及聊明星八卦。
二熊被保送的那所高中我也考上了,之后我就寄宿了。
再后来,大熊家里添了新人,小房子住不下,一家人就搬家了。
和他们之间的交集并着记忆到此结束。
但那种深刻的成长轨迹却一直有形无形地影响着我,所以基本上自己讲故事时也喜欢代入其中某些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