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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大神呐大神(第1页)

同欢迅速地扒完面条,便甩下面钱往外走去,宋沐远这辈子就没见过这么不给他面子的女人,下意识地想去追,但想着同欢那水月般沉静的眸子里的厌恶,动作顿了顿……

同欢这样的女人,太淡,太冷,应该温水煮青蛙,不可操之过急。

于是宋沐远终究是停下了动作,慢吞吞地把面条吃完。

同欢见宋沐远没有追来,心底长舒一口气,她有点怕这位学长,脸皮太厚,又太难缠,除了打110没有任何办法,可就算叫来警察估计也说不清。

这种人,同欢恨得牙痒痒,却只能先避着。

已是中午,上午的课已然上完,路上到处都是学生,同欢现在回家,绝对会被拥挤的交通弄死,这样一折腾,在家呆不了多久就得去找云烈。

真心折腾人!

于是,同欢也不打算回去了,干脆去泡图书馆。

看一所学校的底蕴,第一就是图书馆,帝国理工的图书馆,全国闻名,不说历史,单单藏书量就是全国第一,加上无数名人在此留下的足迹,更是让人趋之若鹜。

很多人来云城旅行,都会参观一遍帝国理工,而图书馆,又是绝不可漏掉的地方。

所幸图书馆的参观是有人数限制的,所以倒也安静,同欢去了杂志借阅室,不是去看数学系的学术期刊,而是找了一本很火的小说杂志《云荒》。

这本杂志是畅销小说家和剧作家云荒主编的同名杂志,同欢很喜欢云荒的小说,她最爱的小说中,除了《基督山伯爵》,便全是云荒所写。

云荒的行文,冷冽、高高在上,像是上帝一般冰冷,可一些小细节,又格外的柔情,那是上帝一般的温柔。

当一个个带着悬疑意味的豪门复仇故事呈现在同欢眼前,同欢除了惊叹云荒的文笔,更惊叹于云荒的大脑。

同欢的大脑本就够彪悍了,过目不忘,满是智慧,但云荒更加厉害,迂回曲折,环环相扣。

同欢觉得云荒不是数学家就是哲学家,绝对是爱因斯坦般的存在。

他最近一期的小说叫做《倾城之泪》,名字狗血恶俗,但故事却很有底蕴,写的是神圣帝国战争年代一场烽火硝烟里的倾城爱恋,依旧是那种重重迷雾般的故事架构,不看到结局根本不知道那些悬念的真相,典型的吊胃口的变态做法。

这篇小说在《云荒》上连载,每月一期,每期一章一万字,淡静如同欢,也不免恶俗,一入此坑深似海,从此不追不入眠。

同欢迅速地把最近的章节看完,看完便喟叹不已。

好歹自己也是写小说的,在上连载,收入也不差,但对比云荒,她嫩得跟个刚上幼儿园的小毛孩似的。

啥叫文笔,啥叫情节,看看人云荒!

其实同欢,是被沉小宝这个胸大无脑的家伙拽着开始追云荒大神的文之后,才开始写文的,当初只是因为崇拜云荒而写的故事,不曾想,签约,上架,销售,一路很火,居然成了同欢收入的主要来源……

给读者的话:

马上就到主角的戏份了!姑娘们看文收藏下哇!三十加一更哦!不是很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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