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白金和杀意的进阶控制不到二十分钟。
打车的陈云便回到了家,速度比坐地铁倒是快上许多。
拎着狗笼打开房门。
房间里一如既往的没有什么陌生人气息,这让陈云安心的同时,也感觉到那么一丝……失望?
没办法。
随着愈发的进化,手里有锤子的他,看什么都像钉子。
这不是突然想成为龙傲天了,而是你在有一根细长棍子的情况下,真的很难控制住自己能够对一堆半个人高的杂草无动于衷。
虽然理智一直抑制着自己,尽量不乱搞事情。
但是心里还是会有一些偶尔的冲动。
所以。
陈云觉得这样处于变化中的自己,其实也是需要一个爱好与习惯的。
养宠物,就是个不错的选择。
而且有了宠物,就总感觉自己不再是一个人了。
曾经还是个勤劳的作者的时候,陈云就一直梦想着能够在码字的同时,桌子边上趴着一只晒太阳的懒猫。
码字累了,就随手撸一撸身边肥猫的脑袋。
这样的感觉,别提有多美好。
而如今,心思更多放在自身进化情况上的陈云。
依旧想养一只宠物。
虽然不是猫,但是狗也不错。
思考着,陈云放下笼子。
将笼子的门打开,将喝水的盆与饭盆给狗狗准备好之后。
那只一直在笼子里安静趴着的土狗,试探着伸出了脑袋。
现在的它远没有之前初相识时,在街上狂奔的那股兴奋劲。
在陈云的面前,它表现的规规矩矩、板板正正。
哪怕是从笼子里出来,走到水盆旁喝两口水,也要先看两眼陈云。
这幅乖巧的样子。
让陈云忍不住露出微笑。
抚摸着小土狗喝水的脑袋,陈云思索片刻后说道:
“要不……你就叫白金吧。”
这個听起来以颜色为基础的名字,实际上与小土狗身上棕白相间的模样色彩毫不相关。
这个名字,实际上是寄托了陈云对过去的某种感情。
曾经作为网文作家的他。
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屹立于网文顶点的白金作家。
只不过这个梦想的难度实在太大,迟迟没有实现。
如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