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呢?
两辆轿车,急冲冲赶到了布莱恩这边。
这样的话,就算后面破案了,也没办法明天下午之前搞定案子,完成c5组长拉贾格的考核委托。
特制的手电筒、专业的使用习惯、熟悉妓女的情况和周围的情况、对妓女可能存在歧视和敌视。几乎就将凶手的身份摆明了-同为警队一员的风化组成员!
风化组主要的目标群体,只有嫖客和妓女。
至少确定了凶手的犯案凶器和手法之后,布莱恩已经肯定,凶手就是风化组的成员。
格林放下手电筒,朝布莱恩感慨道:“布莱恩老大,你太厉害了,居然通过刚才的一点事情,就联想到了妓女被杀案的凶手犯案过程,直接锁定了凶手的身份!”
这是因为光源是相互的,柔和光线还好,这种强光,一旦平射,持灯人的视野也会受到影响,另外这个动作,方便出现突然袭击时候,直接发力砸过去。
他们使用手电筒的时候,一定是自己更不灵活的手掌,比如左撇子用右手,右撇子用左手,和普通人,完全相反。
带着答案再去找线索,锁定凶手,就轻而易举了。
随机杀人很简单。
这其实是一种很蠢的做法。
不过一般人很少将手电筒当做袭击手段。
拉贾格点点头:我们根据你提供的思路,调查了最近几年,整个洛杉矶的嫖客案件,发现在三年多前,也发生过类似的案子,差不多的犯罪手法,不过犯案频率不高,差不多两个星期一起,也不是使用的透明胶带,而是塑料袋。”
二十多分钟后。
所以当布莱恩知晓凶手对于环境熟悉,对于受害者熟悉,下手果断精准,手法专业之后,他的第一怀疑对象,就是风化组的人!
前面不开口。
类似警察这些受训人员。
这就是普通人和受训人员的区别。
听到塑料袋,格林看向布莱恩。
刚刚布莱恩老大,好像就是使用的塑料袋,对那个倒霉的抢劫犯进行的犯罪模拟,就是模拟过程,真实度百分之一百而已。
拉贾格继续道:“当时负责案子的,是警探局第三中队,他们和我现在处境一样,没有找到有用的线索,后面凶手消失了,他不再继续出来犯案,这案子继续调查了一段时间之后,就封存了。”
说着,他看向布莱恩,拍了拍腰间的手枪:“听到你说要抓凶手,我连多年没拿出来的善良之枪都带出来了,伙计,人在哪,我现在迫不及待见到他了!”
布莱恩耸耸肩:“我还不确定,不过你调查一下几年前那个案子辖区的风化组执勤人员,再调查下这一片区域的风化组执勤人员,同时都在的,就是嫌疑人。”
说着,他拿出那个染血的手电筒,将自己之前的发现说出。
拉贾格看着染血的手电筒,高兴之余,又有些郁闷:“那我们就得去局里调取几年前和现在的人员调任档案了,为什么不直接在电话里说,这样效率更高。”
“你们不急冲冲出来,怎么惊动凶手,减少我们的工作量?”
因为特殊性,风化组除了正常的班次之外,经常会安排警员在下午到凌晨这个阶段执勤加创收,也会安排警员值班。
两天辖区这么多妓女被害,他们压力也大,肯定会时刻关注着c5组成员的动向。
拉贾格身后的一个女成员,也提出了质疑:“如果凶手是跨辖区域作案呢?”
布莱恩咧嘴一笑:
“至于跨辖区作案,也有可能,但可能性不大,通勤、选择犯案目标、收集目标情报,再犯案离开,这些都是难点。
凶手要是这样做,等于给自己增加了暴露的风险,
另外凶手作为执法人员中的一员,他很清楚警方的调查习惯,所以犯案的时候,会天生带着优越感。
选在在自己熟悉的地方,不仅便于作案,还能随时掌握警方的调查动静,所以我不认为他会跨区域犯案。”
听到布莱恩的解释,女组员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