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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第1页)

“游遍于天下的美景,是你的温柔如记认”。

“是你来,让我眼睛可以为爱高兴”。

阴差阳错契合了他此时的心情,尽管不是完全贴切。

夜晚家里有人,对他而言太久不曾有过了。

奚山和池念分了麦当劳,中途由于他谨遵医嘱可乐只喝了一点,剩的都被池念倒进了自己的杯子——丝毫没有第一次做客的谨小慎微。

他们完全不在意吃的喝的被混合,对彼此也没有任何洁癖。

雪碧被油炸食品的香味吸引,前来乖巧讨嘴。它完全忘了自己一个小时前对池念无比凶恶的模样,发现眼前这位面生小哥似乎比亲爹更好说话,极尽撒娇之能事,最后不要面子地蹭着池念的拖鞋打滚,终于换来了一点鸡翅肉。

池念逗它开心,余光看见阳台的猫爬架,问:“奚哥,可乐不住在你家吗?”

“本来晚上去接的,不过晚上店里要九、十点才关门,偶尔时间对不上就住店里。现在它是吉祥物,要给店里创收。”奚山开玩笑,把雪碧抱进怀里揉揉它颈间软和的白毛。

“那你还养狗?很喜欢小动物吗?”

“嗯……算是吧,雪碧是……今年七月带可乐去打疫苗的时候,宠物医院刚刚救助了它。这条腿有点问题,但不算严重,可能被遗弃了。想说养条小狗,平时还能有个伴儿,就和宠物医院商量能不能领养。”

池念吃汉堡时腮帮子鼓鼓的还要发表意见:“啊,最讨厌随便遗弃小狗的人了!”

奚山笑了:“不过从青海回来才去领,现在算起来到家就一个月多点……嗯,算给自己的生日礼物,我一直想养小狗。”

“所以它还是叫‘吸雪碧’啊。”

奚山握住雪碧的前爪拍了把池念的胳膊:“这个哥哥坏得很,乱给我们起外号。”

“喂,怎么还占我便宜?!”

“你今天反应很快嘛。”

“奚哥——过分!”

奚山摸着狗爪,又拍了池念一下。

没有说出口的故事还有很多,想养小狗的“一直”的也是从某个雨天开始的。随时害怕消失,又不肯和人建立亲密的联系,才希望拥有一只会动的温暖的小狗陪伴在身边,可以随时随地拉自己一把。

但那时奚山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直到现在状态好转,又刚巧遇到左前腿残疾的雪碧。他只犹豫了三秒钟,就下决心带它回家。

雪碧到家的第一天,奚山发现,他从23岁到现在所做的一切——纹身,跪下来求白小宛离婚,选择创业,不肯去思贤追悼会和祝以明吵架,每年自驾一次青海——都只有一个原因。

想保护自己,想活着。

从某种程度而言,祝以明没说错,他的确非常自私。

不觉夜色已深,池念看一眼时间:“都要十点钟了!”

奚山诧异地抬起头,突然意识到池念还会“走”——池念不是住在这里的人当然到了时间就离开,让他待了这么久已经破例了。

但他居然有点舍不得,询问对方“有没有地方住”“钱够不够付房租”的心情去而复返。奚山当那些都是冲动,第二次再被类似情绪包裹,他不得不认真地审视自己,是否真的无意识地想留住池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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