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正良用血淋淋的短刀挑起死者的皮帽擦擦刀上黏稠的血污,插进长筒靴的鞘内,又扯下他的满是血迹的羊皮袄把女红军包起,重又将她抱上马鞍。
漠风又起,他听到了大自然的呼吸,立即翻身上马,翻过一道沙梁转向东南方向奔驰。
第3章隐居
发生惨烈的杀俘事件的那天黄昏,在永昌县柴山堡附近,一个名为流泉沟的小村屯前面的小树林里,正伫立着一个满头白发,飘逸,恬淡,面容清癯,颇有超凡脱俗仙风道骨韵致的老人。好像在这苦难深重的战乱之世,对他毫无影响,世上一切污浊悲苦之尘沙,都沾染不上他的洁净之心。这里是一片小小的橄榄形的绿洲。他在这里隐居已经七年有余了。
他一个人住着三间房屋,一个幽雅的庭院,院中养着一群鸡鸭还有一只花头狗。五年前,他的老伴去世之后,他已经几近隔绝人世了,唯一的联系,就是他那在马家军里的儿子。
他教诲他,却不约束他。
儿子走了,只有一个又聋又哑的看门人陪伴着他。
这个白发老人的宽大额头上闪耀着理性和智慧的光辉,他枉然地想用自己的心灵的巨火,去照亮漫长的人世间的长夜。
多少年来,他那心灵之火渐渐熄灭了,他看到的是专制、残杀、自私、愚昧和虚伪,在他眼前浮动的是一团团迷茫的黑雾。
理智的光辉在哪里?真主的明灯在哪里?真理的昭示在哪里?人间的绿洲在哪里?
此时,他的心正听从着山林和大地的隐秘的召唤,迈着从容的步子,在绿林里踯躅。
&ldo;向真,向真!&rdo;他的名字就是他的追求。
多少年来,他自耕,自收,自食。凭着他壮年时的积蓄,可保晚年温饱无虑,他的身心和精力,全都放在真理的追求上。
他仍然不知自己是不是也像普罗米修斯和乔治丹诺&iddot;布鲁诺那样,注定是悲剧性的。
他的饮食是极其简单的,就像屈原那样&ldo;朝饮木兰之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rdo;。山野里的奇花异果,反而使他具有了老而不衰的热血气质,鹤发童颜,清峻昂藏。面对孤灯,夜不释卷。他希望把一生的心得留在人间。
他希望他那落在纸上的岩浆一样的火热的思想,江河奔流似的语言,鹰隼般凌空翔飞的美感,不致受到火刑、仇恨、诽谤的报答。不过,他不怕,在他没有被锁在高加索山崖上遭神鹰啄食腹脏之时,他就离开人世了!
起风了,从西北方向的大漠上卷起了漫漫黄尘。
他急忙转回家去,他的忠实的仆人已经为他准备好晚饭了。这个仆人已近五十岁,是个聋子,是当年跟随他的一个被炮响震破了耳膜的老兵。他身强力壮,会做他爱吃的炒面、抓饭和馕。他们两人已是完全默契,甚至不用手势就知道他需要的一切。
他的晚餐是一个馕饼,一盘腌制的酸白菜,一碟牛肉,和一大杯浓酽的糖茶。
吃完饭就进入书房,把明亮的泡子灯捻亮。
这里有堆满书架的典籍。在这一点上,他要感谢马仲英。当这位尕司令在河湟起事忙于杀戮劫掠之时,他也&ldo;劫掠&rdo;,那就是从各县市图书馆和豪绅的书斋里,掠取人间智慧的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