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新生的军训刚结束,C大各社团便在校园主干道上支起了桌子招兵买马。
一些学长站在桌子后,冲来来往往的新人们大肆吹嘘本社团的优势,让人觉得不加入进去,简直会抱憾终生。
新生们手捧饭盒穿梭而过,被晒得黝黑的皮肤在阳光下进行角度反光。偶尔笑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颜色反差之大,让社团负责人们看着觉得莫名喜感。
江漓走在去往食堂的必经路上,看着这形色的社团,回头问李恋:“你有没有什么喜欢的社团?演讲社?或者,辩论社?”
李恋笑着摇头,一脸无奈地咂嘴:“不去,担心孤独求败。”
江漓愣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李恋是在自吹自擂,不由得笑起来,说:“恋恋,你这脸皮……稍微有点厚哇。”
彼时的李恋,还是这样一个心高气傲目高于顶的年轻女孩。
才刚刚进入全名知名的高等学府,未来好像铺开了一条平坦康庄的大道,正冲她挥手。
过了几天,李恋忽然告知江漓,她加入了学生会组织部。
江漓听了,还觉得挺兴奋。毕竟进入学生会,也能成为大学期间十分重要的实习经历。
江漓问:“你通过竞选了?大一的话,应该还只能当副部长吧?”
“不,”李恋笑得眉眼弯弯,“我是一名光荣的组织部干事。”
江漓:“……”
才加入组织部没两天,李恋及其他同学便接到了上头的第一项工作任务。
外联部费尽千辛邀请到了两年前的C大风云学长回校做演讲,需要组织部在校内进行场地布置。
这个路远城在学校好像十分有名,即使已经毕业两年,但有关他的故事一直在学校流传。
据说从他入校便当选为校草,到毕业时票选竟一直无人超越。也据说他成绩格外优异,从未有任何漏课少课的情况,就连毛概思想哲学,都回回满分。
而这次请他回学校来做演讲,主要的议题不是他如何成功拉到巨额投资开始创业,而是作为一个榜样,给新入学的新生们讲一些成长和学习的经验。
李恋第一眼看到路远城的海报照片时,就被那张年轻英俊的脸惊艳。
他的确长得很好看,属于那种让人过目不忘的类型。这种好看和江漓不一样,江漓是纯粹的五官清秀,而路远城的面相里却带着隐藏不住的英气。
他的眼眸,他的鼻梁,他那张线条优美的唇,都是李恋十分喜欢的类型。
到了正式演讲那天,李恋和组织部其他几个女生一起在学生会办公室等路远城。
站在办公室里,女孩们对海报上的男生评头论足,毫不掩饰自己的爱慕。
唯有李恋心直口快,她用手指着海报上路远城那微微扬起的唇角,用必胜的语气说:“你们知道么,这个路远城,完全是我的style啊,我一定得想办法把他追到手!”
身边的女生面红心跳,暗自崇拜李恋毫不顾忌矜持的大胆。
恰好这时候,办公室另一边有同学认出来门口站的人,欣喜地喊:“路师兄,你来啦?”
李恋心里一惊,立即跟着回头去看。
而门口站着的,正是回校演讲的路远城。
他的表情有些戏谑,二十四岁的男生,肤色白皙,眉角上扬。穿着一身正式的西装,却并不显得老气横秋,反而看起来飒爽英姿。
两人四目相对,空气里有看不见的火花流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