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叹了一口气,搭电梯回到公寓。外衣还没脱,就有人敲门。打开一看,是房东太太正端着一碗东西笑眯眯的站在门外。
“景福啊,你饭吃过了没有?”
“……”现在都九点了好不好,“早吃过了。”
她不等傅振俊招呼,端着碗就走进来:“你一个人租这么大的房子,又有小厨房,又没见你开伙,多浪费,要不你加点钱,到我这里搭伙食好了。我今天特意为你留了一碗红烧肉,这可是我的拿手好菜,有独家秘方的。”
“……我不喜欢狭窄的地方,”傅振俊含蓄道:“我有女朋友,我们一块吃。这么一大碗,谢谢,不过我不爱吃油腻的东西——”不知道李勋泽作为艺人是节食惯了,还是怎么的,他现在只偏好吃素食。
“哦,怎么没见她来?”
“啊?谁?”
“你女朋友呀!”房东太太象一头猎犬在小客厅里巡视,试图要找到一点蛛丝马迹。
傅振俊心道:这是要逼他换房子啊?
“我们不住在一起……阿姨……你还有什么事?”
房东太太说:“哎,没事了。菜我搁桌子上了,记得吃啊。”
“谢谢……”
等房东走后,他看看那碗红烧肉,还冒着热气,他拿来吃快餐吃剩的一次性筷子,吃了一块。鲜嫩多汁,肥而不腻,很是美味。
其实成为李勋泽以来,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这样关心他,他反而去讨厌一个极力示好又关心他的人。他突然想到应豪,突然失笑了。
世人就是这样的,你或是示好,人家却越不稀罕……这又是何必呢?
一个人的选择其实可以很多,只要不在一条道上走死,都是条条大路通罗马的。你觉得你自己遇到了真心喜欢的,可事实上,也许这个人根本不是你的真爱,世界那么大,这是概率学的问题。
傅振俊回房,换了一件衣服,踩着轻快的步伐离开了公寓。
窗外,是灯火辉煌的城市,那霓虹灯几乎迤逦到天际,让这初春的夜也不那么冷了。
这个世界上有那么一群人,有报道说他们要找一*夜*情都会到黑暗的小公园、公共男厕所甚至是公共浴室。那么危险,那么无奈,又那么肮脏。
是的,傅振俊觉得很肮脏。
他曾经设想过自己最美好的另一半,首先,必须要很性*感,然后,这个人绝对不能躲在阴暗处,他期待和所爱的人手牵着手,沐浴在阳光下。因为他受够了阴暗,他受够了躲藏。
现在他要去哪里?当然是夜*店。
那是他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是的,他一次都没有去过,四十多岁的人,哪怕是经过夜店门口,忍不住看上一眼,旁人都说,这老东西,真是人老心不老。没错,他觉得格格不入。
可现在这些顾虑都没有了,他应该开始新生活,将以前没有尝试过或不敢尝试的东西,全部一一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