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中旬,豫州大地骄阳似火,知了在树上不知疲倦地鸣叫着,仿佛在演奏着一曲燥热的夏日交响乐。
公丘县的校场之上,嬴正正顶着烈日,挥汗如雨地训练着麾下的两百名枪骑兵。
这些枪骑兵,人人身披皮甲,手持长枪,胯下骑着从各家各户征调而来的健马,一个个精神抖擞,杀气腾腾。
“驾!驾!驾!”
杜衡这个昔日的游侠头子,如今嬴正麾下的骑兵假都伯,只见他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挥舞着一杆长枪,声如洪钟地指挥着骑兵们进行冲锋训练。
“狗日的!都给老子精神点!你们这群软脚虾,骑在马上都坐不稳,还想上阵杀敌?到时候别被人家砍了脑袋,还不知道怎么回事!”杜衡粗着嗓门,毫不客气地训斥着那些动作不到位的士兵。
“嘿嘿,杜头儿,俺这不是第一次骑马吗?您老人家就多担待点!”一个身材瘦小一些的士兵嬉皮笑脸地说道。
“少给老子废话!不好好练,老子现在就让你尝尝马鞭的滋味!”杜衡瞪了那士兵一眼,吓得他赶紧闭上了嘴巴。
嬴正骑在一匹黑色的骏马上,目光炯炯地注视着校场上的士兵,心中暗自点头。
这些士兵虽然训练时间尚短,但一个个都十分刻苦,进步也很快,假以时日,必定能够成为一支战力强悍的精锐之师。
嬴正根据与赵云、太史慈商议的结果,给骑兵的训练科目里添加了骑马投枪这一项。
他们在马上练习投掷半人长的标枪,这种标枪比一般的投枪更难掌握,需要精准的力量和角度才能命中目标。
每个骑兵都配备了三支这样的标枪,按照嬴正的要求,他们必须在发起冲锋到靠近敌人的过程中将三支标枪全部投掷出去,并且全部命中目标才算合格。
“正哥,你这帮手下,一个个都跟打了鸡血似的,比俺那帮兄弟强多了!”嬴庆一边说着,一边拿起水囊,咕咚咕咚地喝了几大口,然后随手将水囊扔给身旁的亲兵。
嬴正转头看向嬴庆,只见他身穿一身铁甲,身高九尺,膀大腰圆,满脸虬髯,如同铁塔一般站在那里,威风凛凛。
在他身后,是三百名刀盾兵,其中一百人身穿铁甲,另外两百人身穿皮甲,人人手持大刀和盾牌,正在进行着队列和攻防训练。
他们手中的全部改为新设计的圆盾,这种圆盾以木板为骨架,蒙上牛皮,轻便坚固,可以有效抵挡敌人的攻击。
而他们所使用的战刀,则更为灵活多变,既可以接上长柄,化身为一人高的长刀,用于砍杀冲锋,也可以去掉长柄,作为半人高的短刀,在近身肉搏中发挥威力。
这种长短皆可的战刀,使得盾刀兵在战场上更加灵活多变,能够适应不同的战斗环境。
“你小子也不赖嘛,这才多久,就练出了这么一支精兵!”嬴正笑着说道。
“嘿嘿,俺这不是有大哥你教的那些个什么五禽戏,什么形意拳嘛!俺这些兄弟,自从练了那些个玩意儿,一个个都跟脱胎换骨了似的,力气大了,速度快了,反应也灵敏了不少,现在对付那些个白莲教的杂碎,那还不是手到擒来!”嬴庆摸着脑袋,憨厚地笑着说道。
嬴正看着眼前的景象,心中充满了豪情壮志。
“报!”远处一个熟悉的身影策马而来,正是斥候小队长张狗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