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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第1页)

&ldo;怎么不重要?对我来说,他可是我的救命恩人。&rdo;花菡玉急道。

&ldo;哦,那你是不是想以身相许呀?&rdo;沈梦雪似笑非笑地看着花菡玉。

&ldo;小雪,你――&rdo;花菡玉气得脸色胀得通红。

&ldo;好了,小玉,不要问什么了。&rdo;转眼间,沈梦雪眼色有些阴沉,她轻轻拿起桌子上的一封信,满腹心事地看着。

&ldo;嗯?法院传迅?小雪,让我看看。&rdo;花菡玉道。

&ldo;哦,我到忘了,你在系里,是选修法律的。给,看看吧!&rdo;

……

23菡玉初用律师证,法官放水判案情

&ldo;哥――&rdo;树木里,见陈环宇睁开眼睛,沈梦雪把法院传票递了过去。

&ldo;重婚罪?明天?你,还有清蕾?清蕾可来不了。&rdo;陈环宇淡淡一笑:&ldo;一定是你那个局长儿子起不来了吧?这种事是民不告,官不究的,看来,是有人在告我们,……&rdo;

&ldo;哥,我们请个律师!&rdo;沈梦雪询问道。

&ldo;不必,快意恩仇,却不想逃避法律的制裁。&rdo;陈环宇淡淡地笑笑。

&ldo;但对这种事,没有健全的法律。&rdo;后面的花菡玉轻轻地说。

&ldo;哦,你知道我是怎么想的?&rdo;陈环宇有趣地看着花菡玉。

&ldo;是!&rdo;花菡玉低下头,看着脚尖。

&ldo;那么肯定?那你说说看!&rdo;陈环宇饶有兴趣地看着花菡玉。

&ldo;一直以来,你追求的是&lso;逍遥&rso;,但你自从入世以来,从名利场、生意场,以及人世交往中,尝尽了酸甜苦辣,看透了人与人之间的自私与虚伪,经受了各种欺骗与无情,厌烦了善男信女的愚昧与无知,……,所以,你想尽你自己的能力,去争取惩恶扬善,但却不希望社会因为你而产生不安定的因素,所以,你宁愿自己去接受法律的惩罚。&rdo;花菡玉轻轻地说。

&ldo;我可没有你说的那么伟大。&rdo;陈环宇笑笑说:&ldo;我非常自私,我只知道,谁敢欺负我的家人,欺负我身边的人,他必须付出十倍,甚至千万倍的代价。但我也有足够的相思准备,准备为此而造成的结果,承担责任。&rdo;

停了一下,陈环宇又开口道:&ldo;不说了,还是明天直接面对法庭吧,小雪,我与小瑶今晚还在这儿,明天你来接我吧!&rdo;

因为陈环宇到哈尔滨的新闻早已家喻户晓,当听说陈环宇吃官司时,赶来的不光是记者,一个只有一百五十个座位的法庭,早已挤满了人。

&ldo;现在开庭。陈环宇先生,请你的辩护律师到场!如果你还没有律师,那本法院可为你提供一个专职律师。&rdo;法官宣布。

&ldo;我没有律师。&rdo;陈环宇应道。

&ldo;我愿意为陈环宇先生充当辩护律师,法官先生,这是我的律师证。&rdo;花菡玉说完,又对着陈环宇说:&ldo;可以吗?&rdo;

陈环宇笑了,他真的没有想要律师,他知道,现在他的身份,已经家喻户晓,而对这种案件,本来就没有一个精准的尺度,并他的身份,没有人愿意站在他的对立面,法官也一样。试问,谁敢把一个用眼神就能惩罚人的家伙给得罪?

他笑是因为他感到有趣,因为,他没有想到花菡玉有律师证,他轻轻地点点头。

只见原告席上的年轻的检察官打开起诉书:&ldo;陈环宇,男,六十六岁……,原配方清蕾,女,六十四岁……,子,方天新,男,三十岁……,沈梦雪,女,二十四岁……,陈环宇与沈梦雪长期非法同居,并以夫妻相称,现沈梦雪已怀孕五个多月。介于以上事实,第一被告陈环宇与第二被各沈梦雪,犯有重婚罪,敬请法庭量刑判决。&rdo;

&ldo;哗――,六十六岁?这是真的吗?看上去可刚过二十呀?&rdo;

&ldo;神仙,他真的是神仙,有趣,凡人审判神仙!&rdo;

……

法官问:&ldo;肃静!原告陈环宇,你对检察官的指控,有什么异议?&rdo;

陈环宇轻轻摇了摇头答道:&ldo;没有!&rdo;

花菡玉举起了手:&ldo;法官先生,请允许我向检察官提几个问题。&rdo;

&ldo;同意!&rdo;法官点头道。

&ldo;检察官先生,在非法同居中,多长时间才算是长期?根据我的了解,我的当事人沈梦雪小姐,从哈尔滨到回家,只有二个多月的时间,中间,他们还要认识,还要沟通感情,这长期一词,是多长,请检察官先生解释一下。&rdo;

花菡玉用手制止了检察官:&ldo;第二,关于双方与夫妻相称的说法,我也有疑问,相信,在坐的不少男士,都去过ktv,在那儿陪唱的歌女,只要你肯花钱,只要她愿意陪你出来吃夜宵,她们都会挎着男士的臂膀叫&lso;老公&rso;,请问,检察官先生,这算不算是以夫妻相称?&rdo;

&ldo;第三,我的当事人陈环宇先生与沈梦雪小姐有没有领过结婚证?如果没有,那根据一九七九年的婚姻法条款中&lso;已到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长期非法同居,受到当地群众确认的,视为事实夫妻,受法律保护。&rso;这一条,在一九八三年已经废除,那么,不管多长时间的同居,都将视为非法,不受法律保护。请问检察官先生,非法的事实,怎么能当成法律依据?而且,我的当事人,在永宁市,沈梦雪小姐是陈环宇先生的什么人都不知道,而在我们哈尔滨,陈环宇先生从来没有住在沈梦雪的家,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仅仅是沈梦雪小姐的面一之词,请问,又是哪一位&lso;当地群众&rso;出来确认他们的事实夫妻关系?&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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