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感觉到,少年的身体在他手底下激灵了一下,显然是被疼的。
但周晋连一丝丝声音也没有发出,几乎全数隐瞒了那真真实实的痛感。
“以小搏大,你不觉得刚开局就押太多的,有点儿蠢吗,”严郡压得极轻的声音混合着他的呼吸,在周晋耳后打转,稍有些慵懒的调子,却不知为什么充满了深不可测的威慑力,“而且你清楚了,我的本金,凭你是探不到底的。”
周晋死撑到现在,其实已经掂量出了轻重,在赌场地时候,他一直非常谨慎地遮盖自己的伤,即便如此,还是让这男人看出来了——不管是如何发现的,这足以说明他比自己的道痕要深。
严郡知道周晋绝对有这点眼力见儿,所以选择点到为止,适时地给他台阶下:“光一两个面包,也不值得你出卖秘技,我知道。
不过我能给你的,可不止这些,”说着,他从前襟口袋里抽出一张大约半指宽的字条,压在面包底下,旋即松开了少年人的肩,“识字的吧?去这个地方找我,带你干票大的,比赚点儿糊口的佣金可好得多——周,晋。”
说完,他起身整了整衣衫,朝巷口走去。
周晋也跟着站起来,手里拎着那把刀:“我的规矩,”他轻佻地说,“不跟赌场的人合作,你也可以按你的规矩,现在、在这儿,捅死我。”
严郡回过头看着他,隐约有些惊喜:原以为连威胁带引诱,到了这个程度,这么一点儿大的小屁孩怎么都该乖乖上钩了,周晋却还保持清醒。
不仅清醒,还胆大。
——这正是严郡需要的。
“放心,我不是赌场的人,虽然我的保镖是赌场派的。”
“那你是什么人?”周晋眉头皱起来,尽量不显得太急躁。
严郡看得出,他有些沉不住气了。
“你来找我,我告诉你,”他迈开步子,头也不回地走开去,最后给周晋撂下两句话,“时限一周,要是没来的话,你应该知道我总有办法找到你。”
-在梅菲斯特城区外沿,和公路还相隔一片被精心养护着的人工树林的地方,有一处名叫“诺托斯”的住宅区。
也许因为它坐落在城市的南部,才会被人们以南风神命名;也许是住在这里的人,在某种程度上让人们想起那个给人间带来疾风骤雨的无妄之灾的神祗。
只要进过诺托斯的人,无需谁赘述,就都能看出这地方的不凡。
抛去那些设计考究的建筑样式、童话般精致完美的园林布置不说,光是能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城市里造出这样闹中取静、开阔舒展的宅院这个事实本身,就足以显示此地居住者们的身份之显赫。
那天晚上,周晋一看那纸条上写着的地址,就知道是这个住宅了。
他没有动过不去的念头,因为严郡实际上根本没留给他什么选择的余地:这个看似是交易的邀请,说白了不过是强买强卖而已。
——不过他确实想过,就自己这幅尊容,邋里邋遢,一身下等平民才会有的腥臭味,搞不好压根儿就进不去人家住宅区的门。
不过也就是想想而已。
周晋这辈子最痛恨被人刀架脖子上威胁,陷入被动的感觉就像是陷入沼泽,你处处被它掣肘,动弹不得,然而你摆脱不了它,就连求生和挣扎都是被它逼出来的、身不由己的本能。
所以在去找严郡之前,周晋感到自己内心仿佛是撕裂的:一部分的他发狠地想着,干脆就抵死不就范,最多让这个灾星再找上门,直接杀了自己,这烂得发臭的一辈子也算有个干净爽快的了结;另一部分的他却惦记着严郡讲的“大生意”:如果能拿到一笔数目可观的钱,就能比计划中提早很多年离开这座炼狱。
虽然严郡的话无凭无据,周晋无法让自己相信他真的和赌场没有关联,但是万一呢——在赌桌上,赢下一个大注,玩儿的不也是这个“万一”吗?两相矛盾的结果是,他最终站在了通往“诺托斯”的宽阔行道边,但穿着破烂,以这种极为幼稚的方式宣告自己的抗拒。
保安神色怪异地打量他,他挑衅地瞪回去,脸上挂着漠然的冷笑。
“找谁?”“找十三号。”
周晋说。
保安不说话了,目光在周晋身上扫来扫去。
周晋被他看得内心烦躁,啧了一声,语气尖锐地讽刺道:“你要么给他们打个电话,问他们要不要接待我;要么直接赶我走,这么看着我,能看出什么呢?——还是你觉得我这身衣服多看几眼就会变成高定礼服?”那保安显然不太情愿采纳他的建议,但他眼睛很尖地看见十三号的主人就在不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