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真的安静,幽雅逍遥,犹如世外桃源。我连它的名字也不知道,我也不必知道。是个有海水的地方,只需要穿着衬衫就能在海边游荡,没有高耸入云的城堡,也没有宁静的村庄,只有我和他,还有透过云层照射大地的阳光,保镖不允许出现在我眼前,我可以有绝对的安静。有时候,当迷蒙睡醒,看见月光照在雷煌熟睡的脸上,投射下一片阴影,奇异地软化他尖锐到不可摧折的棱角;他是那样安心地躺在我身边,明知道我是被他强掳的对象,明知道他有多么坏夺去我的家族我的人生,但他就这么肆无忌惮、狂嚣得意地紧紧挨在我身边,半抱半搂间,全是情人间的温存留恋,他不知道我有多讨厌他多恨着他吗?!我只有到厨房里找把刀再趁他睡熟刺进他心脏就好——他的胳膊搭在我腰上,会在我动弹时轻轻抚拍,好象对待一个爱闹腾的小孩,他是一点不怕我对他干什么的了,我近似绝望地发现他拥抱住我时的强势和温暖,可以让我不再去想,想明天会怎样?想我的家族会怎样?想妈妈想秦展想萃想一切,很像他当时说的,我不适应这个世界,为什么不把一切交给他?这或许是对我最好的。我觉得我根本不懂他,而去理解自己仇恨的对象就如同加速自己的灭亡一样,我也在固执地坚守着不去了解。这个只在小时候一面之缘的男人,对我的坚持和执念叫人害怕,我对他的了解这限于他因自己的生母不被家族承认,小时候很苦,直到他慢慢成长竟一手夺回他的所有,再到一一夺去别人的所有。我们两个人,其实根本不了解对方,却还要说什么坚持和执念,真是说来笑话。这样的雷煌,会开怀笑的,会凑在我唇边索求我一个吻的,会专注喂下我一颗甜蜜的热带樱桃的,会放起唱片不管不顾搂我在夜晚的沙滩慢慢跳舞的,会突然用慎重而亲密的眼神对我展开危险诱惑的——才发现,他的蓝眼在心情好的时候会变成天空一样的颜色。他放下手头一切事务,专注于给我一个天堂,诚如他许诺,就算我不要也不被许可。但扪心自问,我是否一点不快乐?当我站在海边上,双手拢在嘴边对辽阔海面大喊大叫,喊到力竭,扑通后仰倒地,沙砾温柔得对我展开怀抱,很快,我知道太阳会慢慢落下,但还是尽情享受海风、沙滩、一切热烈的阳光,直到细细沙砾被一一撒落脸上,轻轻的痒,伴随那人亲吻。我不由自主,张开嘴,承受他的吻,探出自己舌尖,不由慌乱被他缠绕。他用力搂抱我,不复花花公子的潇洒调情,而愈显炽热难耐,这时候,睁开双眼,几乎会觉得自己看到的是那个十多岁的孩童,微微哭泣,微微恼火,微微倔强,对我,好不屑,我是真心让他停止哭泣——只除了孩童不会这样纯熟热情的拥吻。雷煌的温柔,让我十分害怕。快要麻痹。这段时间里,我们保持着纯洁的关系。他不慌不忙,如同高明猎人对完美陷阱的自信。不知道第多少天,有天早上,雷煌兴冲冲下厨做了块黑布丁,端到才懒懒爬起的我面前催我尝尝,我尝了……好难吃,真的好难吃,我问他:“你肯定在里面掺了迷魂药,不然我不会——”我把话埋在那块布丁里,拿勺子居然吃得有板有眼,雷煌坐在我身边,突然逗我:“爱上我,没那么困难吧?”我含着勺子,摇摇头,表示我脑袋还清醒,我只是有些魂不守舍,他扑过来,压倒我,拔开我的勺子,咬住我嘟嘟囔囔、永要强撑一口气的嘴巴,他的眼清明,话也学我含糊:“念念,我已知晓你弱点,你……”他的眼又如晴空一般,里面有个苍白而失神的我,愤懑盯他又随便把我压倒,他有点好笑,在床上自在转个身,抱我随他,180度后轮我压他在身下,他拨开我额头前的几根乱发,顺着我的眉梢摸到我的下巴,像在完成一个过程,最后他用食指撑着我那脆弱又扬起的小下巴,刻意用魅惑低沉的嗓音诱惑我:“你这吃软不吃硬的小家伙,对你百倍的好能不能赎回我以前那点恶?”我把下巴搁在他那根手指,戳着,莞尔:“那要看本少爷心情,要看你再做一千个布丁来讨我喜欢——”雷煌本来该笑话我,但他没有,居然认真说好啊。傻瓜,不知道在想什么。还是当我们碰见彼此,都会沦为傻瓜。那天夜里,我们在沙滩上跳舞,我会记得那支舞,深蓝洋面,海风拂面,一切宛若禁止,雷煌的背宽厚而充满力道,手搭上去会碰到他的心跳,与我的不同,得承认他比我有男人味,我只不过是个装模作样的公子哥,唱片里慢慢放着ory,惟有足尖有生命,在旋转的时候只有看着他就好,他异常冷酷,却又十分温柔。“念念,看那颗星。”他抬头,总是紧抿的嘴角有点微笑。我抬头看了,在这里时空都被抽走,我几乎觉得烦恼、仇恨都不再萦绕。有时候,人的一个闪念,像信与不信,就能决定幸与不幸。我看见那颗南太平洋海面上璨璨闪耀的星,它就停留在我们头顶,不那么显眼,但偏巧就停在我们上空,好象已经停驻那么久那么久,“我给它起名就叫幸运星,看见它的人都能得到幸运了。”我昂着脖子,让遗忘的几个世纪的年少轻狂和自由自在将我围绕,我叫着指那颗大星星,好象我是女王正在给它赐封。——“也包括我吗?”我终于看他,看到他,雷煌的笑意不再维系这些日子来的温存平静,他是猛烈的邪恶的直直蜇到我了——他一直都是这样,只是我快忘了。刚喝下的酒精有点熏人,刚听到的海涛慢慢醉人,我的脸上有点红晕,是太快,还是太迟,是海边的日子太快,还是从那早在十四年的相望就已注定今天;只是,只是命运不允许逃避。我后退两步,他看着我,眼神黯沉。手有些抖,解开自己衬衫扣子,一一解开,扔在地上,赤裸的身体,孤独的人生,不能说没有希望只是希望太过渺茫,这才是我,欧阳念,还有那将伴随我终生的丑陋印记;雷煌一直看着,从他的表情我知道他看到了那个爪子,它永不放弃地抓住了我。他微微地颤了下,多么奇怪,我以为他习于生死,不再会为他人身上的一点伤疤动容。“我——我……”我难以启齿,对他的心情自己也没有头绪,是爱是恨,到底是爱是恨?!但他张开双手抱住了我,用热情的吻融化我的理智和伤痛,在四片唇瓣终于紧紧贴合的那刻,他的叹息细不可闻,“想这样吓跑我吗?欧阳念,你有颗又傲慢又冷酷的心,我要——”他把手放在我的左胸,完全盖住那疤痕,“我要进去。”他再次压倒我的时候,我没有挣扎,他犹如对待处女一般温柔亲密解开我衣服的时候,天上那颗大大的星半睡半醒;拜这位情场高手所赐,我们的做爱过程缓慢深刻、十分冗长,快叫我酸楚难看到掉泪,在他没有强迫、只是愈加甜蜜放肆的吻和抚摸下,虽然恐惧再次的迫害,但不知哪根神经坏了,我憋着气忍住疼纵容这个敌友不清的男人自如进入我的身体——人生,总需要赌一次,或大或小,或成或败。那刻,我撑起身体主动捧着他英俊的头颅,同样细细亲吻他的唇,舔过去,像羽毛一样轻柔——当我们眼神最终接触的时候,我还是说了:“逼我爱上你吧。不管什么天堂地狱,我愿意和你一起。”雷的身上有或深或浅的伤口,就算加起来还是没有我恐怖;当手摸上那些突出的痕迹,我已经不知道那晚上留下的是哪一道了——竟相信我到宁愿冲动赴约,秦展一定不会手下留情,只有杀出血路才能生还,这样的男人会为了我的一封信而干出傻事来——开始是真不相信,只觉得又是好大一个挖好的坑只等自己跳进去,但当你和一个男人有了身体的亲密,他吻过你,他摸过你,他用力爱过你,突然就用不着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