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他顿了顿,指向拐角前面的公路:“这里出现最多的就是汽车,但是将人撞飞这么远,很难保持尸体的完整性,所以需要一定的角度和巧合,那个位置最合适。”
布莱恩见状,朝看戏的格林拍了拍巴掌:“伙计,说说你的观察。”
每次看到大狗使眼色,都有事情要发生。
托姆疼的发出惊呼,想要将十三甩下来,结果十三就跟狗皮膏药一样,黏在了他的手指之上,反而越甩越疼,最后疼的龇牙咧嘴,只能朝布莱恩求救:“嘿,布莱恩,快让你的狗松口。”
不然这具藏在树上的女尸,估计再过十天半个月,都不一定会被发现。
这也是凑巧了。
树身看着粗大,但只有三米多高,女尸位于两米多高的枝丫上,趴姿,脸朝下,眼睛睁大,嘴角有粘稠干涸的血迹,看着像内出血,但很少,只有少许滴在树身上。
布莱恩两手一摆:“它叫十三,是个有礼貌的孩子,我的意思是,你如果好好给它道歉的话,它应该会放过你。”
她的死亡时间,应该介于48-72小时之间。
这种环境下,一般只有死亡四十八小时后,才会出现腐败静脉网,超过七十二小时后,那些腐败气体,排不出去,就会导致尸体开始膨胀
看女尸的情况,还没发福。
梯子架好。
十三不懂事,也跟着昂着狗头,好奇地打量。
闻言,布莱恩脸上露出笑意:“行,我记得勘察车上面有梯子,这个好事,就交给你们俩了。”
这里位于马路的拐角位置,最近的城镇在三四公里外,连接着洛杉矶市区,周围有几个小农场,每天都有不少城镇居民去市区购买生活物资或者上班。
托姆有些将信将疑。
十三屁颠屁颠跟了上去。
这小子,确实很有灵性,观察力也很强,是个当警探的好苗子。
他更想一脚把这头小狗踢飞,但打狗还得看主人。
正如格林所说,女尸骨架子不小,看着有一米七五左右,身材丰满,着实不轻。
费了不小的力气,两人才将女尸完好地放到了地面的架子车上。
这个时候的尸体,早就软化了。
尸体一躺平,大量的气体,便从女尸的嘴巴和谷道,伴随噗噗噗的声音,汹涌而出,将两个猝不及防的色批,喷了个正着。
呕~
托姆终究是年纪大了,反应慢了点,被喷了个正着,当场跪倒在地,两眼翻白的干呕起来。
格林也是如此。
但他运气好些,及时闪开,只是被气味恶心到了,没有被熏了一身,不然回去后再怎么清洗,他都得被这股尸臭味熏陶个四五天。
见到两人的惨状,布莱恩嘴角上翘,露出了幸灾乐祸的笑容。
再怎么漂亮的美人,死后都香不起来的。
看这两个叼毛以后还有没有基本的职业道德。
看热闹的十三,学着布莱恩的样子,嘴皮子上翘,露出两边才长出来一些的尖牙,一副嬉皮笑脸的模样。
一人一狗,站在一起,表情同步,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好狗。
拍完现场照片,提取完树上的痕迹。
三人将尸体打包固定在了勘察车上。
可惜公路上没有发现明显的轮胎痕迹,不然可以当做指向性证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