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创造了很多时间,可是谁又会知道,我们终究会被那些时间遗弃。
2012年6月的周三,下午没课,原本打算出门拍照的我们,却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围困”在了寝室。
闲聊中,大风突然问我
“如果,有一个人对你说了一百次让你走,但你还是爱她,你会不会选择放弃。”
我不知道他突然这样问,是何意。
坦白讲,我也不知道自己会怎么做。
毕竟,如果这两字本身就只是一种虛拟的假设。
人和人,是不一样的,每个人的内心深处的角落不同,我们永远看不到,摸不着,很多东西看到的那一天,不是关系的更进一步,就是已经是分道扬镳,这一点,你别不信。
在爱情面前,我没办法夸下海口,确定说我一定会如何如何。
但我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如果我爱一个人,就算推开我一百万次我也不会放弃,没有为什么,因为如果我放弃,那就是真的完了。
“你这几个家伙,聊啥呢?”
程唯翰从床帘里探出脑袋,摘下耳机,一脸好奇地望着我们。
大风倒是挺热心的,极有耐心地把谈话内容复述了一遍,却没想到,却引来了全寝室的一场如同开会或者聚会喝酒时那样的人人落坐的一场“座谈”
错过,其实是世界上最容易发生的事了。
就像,有人错过了末班的回,大不了就打车回家。
有人错过了点名,大不了事后补张假条。
有人错过了演唱会,大不了就去ktv唱一整晚。
但是如果感情错过了那个人,就再也找不回了,甚至找不回你自己。
聊天还在继续,大雨也还没有停息,胖子嘿嘿嘻嘻的说。
“我觉得吧,错过就错过了嘛,有啥大不了的,人嘛总要有点性格,酷一点才最重要。”
“再说,对的人哪会错过你呀。”
但仔细想想,这件事有没有那么简单,如果我真的很喜欢一个人,真的要让我放弃她,我又会觉得,这比要我放弃摆在我眼前的一个亿还要难。
这个问题,属实让我们那个年纪伤透了脑筋。
“遇见她以后,对我来说,好像酷不酷已经变的没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只想有她,我也只喜欢她。”
“大概,我喜欢那种未来的宁静生活,每天下班后,我牵着她的手一起走在夜色里,
看灯火阑珊。”
“咦~~~~”
“咦~~~~”
程唯翰说完,整个寝室发出了长长的唏嘘声音,胖子则是连连作呕的模样,在哪儿捶胸顿足。
这有声有形的抵抗,大概是我们这群单身男人对程唯翰肉麻话语的最后顽强了。
“其实班长说的这一点,我倒是挺认同的”
“我和一伊是高中开始的嘛,虽然现在我们异地了,但是每次见面,我就喜欢和她在街边拿着奶茶,一起等着烤串,看来来往往手牵手的情侣,似乎我们早已经对彼此的存在习以为常了。”
其实呢,对于我们寝室唯一不是单身贵族的这两位吧,他们的话,我内心也是是认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