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船,快,快,快!”
校尉大声呼喊下,郭东和许安快速奔跑着下了船。
不比先前在荆城码头,大家一股脑地悠哉悠哉登岸,现如今,水师已入楚人京畿之地,所以,为了保险起见,船队选择了分批次下船投放兵力的策略。
一来,这般可以尽可能地做到更有效率,二来可以快速地铺开视野面;
甭管撒豆子一般下去军队是否会一盘散沙,但至少不会出现聚集在一起下船时被人直接包个饺子的这种极端情况。
对于习惯了骑兵作战的燕军而言,靠两条腿来行进,实在是有些别扭和不习惯,但到底是在攻城战时一步步历练出来了,同时,到底是精锐,适应战场环境和变化层面的能力,毋庸置疑。
“快,快,跟上!”
执旗手在前头奔跑,郭东和许安以及一众甲士跟着一起往前奔。
其实,他们现在也不知道自己具体在哪里,但大概清楚,自己等人已经进入楚国深处很远了,陌生的环境带给他们的不是惶恐和压力,反而是一种异样的刺激。
前些日子,大燕数十万大军各路兵马都在埋头攻城,可谓是吃够了楚人城墙军寨的苦头,那时候,每日都有很多士卒在收营回来后会谩骂:等老子敲破你龟壳到你楚地去,一定要烧杀抢掠云云。
现在,
他们做到了,
燕军主力还在镇南关外继续和那夯实的城墙较劲,自己等人,已经来到了楚国腹心之地,怎能不让他们兴奋?
说到底,这还是没吃过瘪,荆城一战,赢得太过容易,一场粮仓大火烧了两昼夜,也算是将大家伙的心气儿给提起来了。
眼下要是连续受挫个两次,又孤军在外,那士气,必然会“唰唰”地往下掉。
到时候,你再精锐都没用,战死他乡,尸骨异地,真到了悲观情绪笼罩全军的时候,该怎么崩还是会怎么崩。
所以,自古以来,孤军深入的战例很多,似乎也出现了很多经典战例,但这其实也是一种幸存者偏差;
军事冒险之所以叫军事冒险,正因为绝大部分的折戟沉沙,才叫冒险。
当年郑伯爷曾陪着李富胜一起南下,李富胜、李豹的两镇镇北军,李豹负责牵引,李富胜则直接跨过汴河,直抵上京城下。
抛开战力因素等等不谈,燕军之所以能坚持下来,一路前来阻击的乾军,可谓是帮了极大的忙。
因为,燕军可以一次次地击溃他们,用一场场战事的胜利,抚平那种孤军深入的惶恐和不安,用乾人的一场场溃败,补足自己不断流失的士气。
所以,
最重要的,
还是不能败。
郑伯爷下了甲板,在其身边,亲卫簇拥,剑圣立其身侧。
前方,芦苇荡处,带着一种秋意袭来的微黄,诗人若是来到此处,兴许会写下那莫名其妙的哀伤;
只可惜郑伯爷虽然一直很喜欢矫情,却不是很喜欢写诗或者抄诗。
且作为一个军人,当自己的靴子踩入这片略显泥泞的地面时,心里不由地产生出一种感慨;
若是换做平时,自己领着骑兵风驰电掣,是绝对不会碰这种区域的,泥泞的芦苇荡,往往容易成为以骑兵为主战力一方的伤亡场。
“四娘。”
“主上。”
四娘一身黑色的披风,身穿她自己缝制的皮甲,站在自己主上身后。
“我觉得咱们亲卫的甲胄款式,不够鲜亮。”
“回去就换。”
郑伯爷满意地露出微笑,点点头:
“好。”
一边的剑圣表情古井无波,他已经习惯了这位平野伯每临大事时神思飘渺的习惯。
这或许,是生活观的不同。
在郑伯爷和魔王们看来,追求精致,本就是一种对生活的极大尊重。
原本,高毅所率的那一镇,算是郑伯爷的亲兵卫队,但郑伯爷觉得,等此战之后,自己地盘更大了,权势也更大了,得改一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