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菜,好吃,香!”
这女人,看起来有些傻憨。
有点配樊力很合适的感觉,但可能偏偏就是自己是这样子的就偏偏喜欢对立的,比如薛三带回来了这位,而樊力则喜欢带着剑婢逛街。
“主上,您身上有伤,去里屋,我来帮您看一下。”
“好。”
郑伯爷起身,进了里屋。
薛三起身,跟了过去。
剑圣依旧坐在那里,半眯着眼。
八妹仍然在那儿,狼吞虎咽。
郑伯爷从里屋的侧门里走了出去,薛三跟着一起出去,二人干脆走到了院子里,距离先前的会客厅,已经距离挺远。
郑伯爷伸了个懒腰,道:
“不踏实?”
不踏实指的是谁,很清楚了。
傻姑救了薛三,且嚷嚷着要以身相许,跟着薛三从梁国来到了晋东。
很美好很俗套的故事,但偏偏过于俗套了一些,俗套得,让人觉得有些不真实。
薛三点点头,又摇摇头。
“什么意思?”
“我确实没摸清楚她的命脉,但她确实是救了我。”
“查过?”
“在梁国时,特意让梁国丞相派人帮我查了一下,跟脚太清白了,清白得,让我想不起疑都难。
说是家里幼年时遭了难,爹娘都被匪徒给杀了,她也疯疯癫癫的了,后来,被另一户人家收做童养媳。
那一户人家原本仨儿子,结果还没等成婚,那仨儿子没成年,就一个一个地病死了,村里人就说她是扫把星,要烧死她,最后,她就跑到山里去,自己活下来了。
人有点憨,但有一把子力气,在山里还自己给自己搭了一个茅草屋,过着日子。”
郑伯爷的嘴角抽了抽,“这种人,不该搭理,因为她本身,就带着不同寻常,搁在后世志怪小说里,肯定也是一个角儿。”
“那可不。”
“但你还是把她带回来了。”
“因为她救过我。”
“救命之恩,可以有很多种表达方式,比如,给她一大笔银子。”
薛三沉默不语。
“你,对她有意思?”
薛三咬了咬牙,道:“主上,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有意思,但属下明明心里清楚,她背景可能有些不简单,但就是这种不简单的感觉,让我觉得和她在一起,很刺激。
那种半夜睡觉时,随时可能被身边人一刀捅死的感觉,不,用刀太没美感了,用其他方式,她可以展露出其他手段。
总之,那种刺激感,那种期待感,让我觉得在赶路的每一天,都好充实。
主上,这种感觉,您能理解的吧?”
郑伯爷叹了口气,道:
“能。”
“理解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