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了家之后,李淑芬的生活就变得充实起来,她早上把孩子送去学校,然后就回家做衣服。
除了做饭和接孩子以外,李淑芬基本都在做针线活。
苏眉的生活还是一成不变,每天在家,教室,食堂,实验室,四点一线的跑着。
充实的生活总是会让时间流逝得飞快,不经意间,一晃就过去了两个月。
眼看着将近年关,李淑芬才终于做好了所有的衣服。
她让苏眉约了时间,趁着周末把衣服送到了秦家。
衣服的款式都是苏眉根据几人的特征设计的。
师娘戴银是个女作家,平常都在家自由写作,生活比较写意素净,苏眉就给她做设计了一条很优雅的长裙,配了一条带袖口的披风。
大师娘梁静是校长,属于女强人那一挂的,苏眉也结合她的身份,给她设计了职业套裙,穿起来干练又得体。
至于大师娘的媳妇和女儿,苏眉给她们设计的都是八十年代初偏港风的时装,既时髦,又有独属这个年代的韵味。
这些对苏眉来说都没有难度,毕竟她不需要真的设计衣服,只需要把心中认为适合的衣服,根据记忆画出来。
作为一个搬运工,将未来的东西搬运过来,自然是没什么难度。
几身衣服自然也都顺其自然的得到了衣服主人的肯定。
除了衣服外,李淑芬还用做衣服剩下的边角料做了头花,绣了手绢,荷包等物品,无偿的送了出去。
原本大嫂是不打算收梁静钱的,毕竟梁静给了秋秋学上,这么大的恩情,李淑芬无以为报,又哪里好意思她的钱。
可梁静执意要给,说她很喜欢李淑芬做的衣服,但李淑芬要是不收钱,那她以后就不会再找李淑芬做衣服。
最后李淑芬无奈,只能把钱收了下来。
四身衣服一共是八十块,李淑芬刚跟苏眉回到家,就拿出了五十块要递给苏眉,她说:
“活是你给招揽过来的,衣服款式也是你设计的,这些都是最难的,衣服受喜欢,主要还是你设计出来的款式新。
我只是下了些苦力,就只该按照下苦力的价格拿钱,这钱你必须要收下,要不然我会不好意思的。”
设计确实是很值钱的。
但是这么仨瓜俩枣的,苏眉并没有放在眼里,不过她也没有分文不取,她从大嫂手里拿走了二十块钱。
然后她明确告诉李淑芬:
“大嫂,设计确实很重要,如果是别人,我肯定要拿走一半的钱,但是大嫂现在正是需要钱的时候,所以我只要走二十。
你不是还打算再买一些布料给我大师娘做衣服,如果你给我五十,那剩下的钱你买完布料就所剩无几,这两个月就白忙活了一场。
这是我们第一次一起赚钱,我就让着大嫂一些,如果以后我们有机会一起赚更多的钱,那我肯定会拿走我该拿的钱。”
钱苏眉可以少拿一点没关系,这点蝇头小利她也不在乎。
但是她得让李淑芬知道,她只拿这些钱是因为她大度,而不是她的设计只配拿走这些钱。
毕竟在她的计划里,和李淑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该说清楚的还是要说清楚。
她不差这二十块钱,但她还是象征性的要走了这一小部分。
因为升米恩斗米仇,人心是很复杂的,她这次为了李淑芬好不拿,下次再因为可怜李淑芬也不拿。
以后赚的多了,她要是拿了,谁知道到时候李淑芬会怎么想。
人都是有私心的,苏眉虽然已经认可了李淑芬的人品,但是她想和李淑芬长久的交往下去,就必须得把握里面的尺寸。
而且,她收了钱,也会让李淑芬心里好受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