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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回时(第2页)

于是我将记忆放在一只纸糊的傀儡中。

那只傀儡给自己取名叫“汀厝”。

虽然是纸糊的,但你别质疑,别嫌弃。

汀厝是我按照花辞的身形做的。

它很结实,很灵动。

血肉、骨骼、脉搏……

快乐、忧伤、疼痛……

应有尽有。

根本看不出和正常人的分别。

被赋予了骨血和记忆后,他就是“人”。

后来,汀厝历经千年,走遍山河,遇见又告别无数的人。

在不知不觉间,他渐渐地、成了一个真正的人。

嘘——

汀厝并不知道这件事。

你别告诉他。

我把这个秘密告诉你,就让我们一起瞒着他吧。

我还复制了花辞身上的伤疤和他手腕的病痛。

只是汀厝在漫长岁月里,以不死的生命,结合小满教给花辞,并由花辞记载在书籍上文字,自学并实验了很多草药。

汀厝误打误撞找到了很多神药,其中就有为小满疗伤的草药,顺带把手腕养好了许多。

那我就管不着了。

哦对了,让汀厝手腕得到快速恢复的,是一种只生长在岐岚山悬崖峭壁的红色果子。

就是小满说的,又酸又涩又难吃,颜色很奇怪长得更奇怪的果子。

花辞初见小满时,阿杳嗅到了他有和汀厝同样的气味。

看吧,我就说我糊纸人的技术炉火纯青,连气味都复制了。

阿杳是只完美的大猫,但并不是没有缺点的。

比如说她脸盲。

她认人不靠看,靠闻。

初见花辞时,阿杳依靠气味认出来这是“熟悉”的人,所以没有攻击他,让小满的交友计划更上一层楼。

这究竟是良缘还是孽缘。

我不知道。

后来,阿杳照葫芦画瓢,给花辞送来许多治手腕的果子。

这我就更管不着了。

————

我说我给汀厝纸糊的身体很结实,绝不是口若悬河。

否则怎么会在世间八百年,由他无数次作天作地还完好无损呢?

当然,不排除中间有祈愿楼和我们达成的契约的力量。

不过我认为最大的功臣还得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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