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之宜:“……”
“知道错了?”
程之宜:“……”
“嗯?”沈大人口气不善。
算了,都已身陷他的领地,顺着,准没错。程之宜于是甚是识时务的点头。
她的乖顺很明显让他感到了满意。沈昀的面色终于稍有缓和。即后,他神情傲娇的自她手里接过装有食盒的布包。
问她道:“你吃了没?”
“吃过了。”程之宜老实道。
此刻,她不由自主的抬头看向他,看着他坐到办公桌前,揭开食盒。她有些紧张的屏息,仔细的观察他的表情。
虽然,她对自己的厨艺很自信。但毕竟是沈昀,天之骄子的沈昀。自小锦衣玉食的长大,什么没吃过?!是以,临到头,缘着过于在意,她又不免担心,也不知合不合他的口味?
看着食盒里分门别类摆放整齐,卖相精致洁雅的食物,嗅闻到食物扑鼻的香味,沈昀心里瞬时满满涨涨。有些酸,有些涩,却有更多的暖意。
除了家中的保姆,这是第一次有人精心为他准备食物。便是与母亲和解后,母亲也未曾为他烧过一次饭。养尊处优长大的母亲,十指不沾阳春水,这辈子就没进过厨房,压根就不会做饭。
这会,他还真空着肚子。之前被她气得一点食欲也没有,什么也吃不下。此时,看到她,看到这个小人儿为他做的这些食物,他蓦地,就感觉到饿了。
他敛下眉眼,开始安安静静的吃。
先尝的白粥。家常的白粥,半点不花哨,很普通。没有任何辅料的添加。可是吃进嘴里,却十分的慰贴。煮得晶莹软糯的米粒,分外的清香。
程之宜眼见他喝完了粥,又吃了煎饺,接着喝了豆浆,吃掉了饼。心里高兴又放松。这说明,食物还算对他的胃口。
继而,也不由庆幸自己准备得充足。到底是男人,食量果然大得很!想他虽然吃相斯文优雅,但吃得可是一点不少。
吃完后,沈昀取出纸巾,慢条斯理的擦嘴。黑漆的眼睛,望着程之宜,异彩闪动。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么善厨贤淑的姑娘,必须得做他媳妇儿。她,他是要定了!
程之宜对他的想法浑然不觉。感受到他情绪上显见的好转,她但觉自己的心情也随之轻盈了许多。
阻止了程之宜想要收拾碗筷的动作,沈昀起身,大手几下便将碗筷集中着放入食盒,旋即提着食盒进了里间休憩室。那里有洗脸台。可以洗碗。
紧张的心情得到缓解,程之宜方注意到今天的沈昀,穿的不是西装。他穿得深蓝色的开衫夹克,里面是一件藏青色的棉质T恤。搭配着一条墨绿色的灯芯绒裤,脚上是一双锃亮的棕红色休闲皮鞋。风格闲适但却是透露出,浓郁的老式复古的英式风情。
不得不说,这一身打扮很衬他的气质。沉静优雅,甚是迷人!抑或许,是他天生衣架子的缘故吧,身高腿长,体型挺拔,穿什么都好看。
程之宜发现,他虽然移民美国,但他的着装与做派,却更偏于英式的绅士气度。说起来,他似乎除了在她跟前会显现孩气与霸道的一面。对别的人,他确乎极具绅士风范。温文尔雅,彬彬有礼。却冷漠,客气。总带着疏淡的距离感。
只对她恶霸么?
但事实上,他给她更多温暖不是么?这个在她面前,时时霸道总裁范的男人,面对她时,骨子里却是不折不扣的暖男一枚。
他从未故意伤害过她。就象现在,他会主动收拾碗筷。他释放给她的绅士风度,一点也不冷。
而是温暖,有活气!
不能抑制的,程之宜心里泛起阵阵甜意,层层叠叠细细密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