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是他们的梦。
而这一次的“明日之星”,是整个黑礁的希冀。
她必须用音乐去征服。
下定决心,同欢便踏入书房,打开尘封许久的琴盒,从里面拿出心爱的吉他。
这把吉他是林肯的,当年的她,不过是一个学着钢琴和古筝的淑女,是林肯手把手教会了吉他,也教会了她自由的歌唱……
隔了三年,琴弦已然生锈,同欢换了副琴弦,调好音,轻轻拨动琴弦,熟悉的曲调,是那首从未曾发布过的《鸿沟》!
她能弹琴,可是一开口,声带便停止功能,憋得紧紧的,发不出任何声音。
同欢……满脸痛苦……
可是,她必须熬过去,重新学会歌唱。
这一次,没有林肯在身边,她也要坚强地自由地当那个歌颂者!
晦涩的嗓音,轻轻响起,天籁般的音调,此刻却发紧,嘶哑,那声音变形、扭曲,完全听不清那歌词……
可她仍然在歌唱。
歌唱到天明。
甚至接下来的两天,同欢都在练习唱歌。
本该是极其熟练的曲调和歌词,可是在同欢这里,变得格外艰难,这是她的心理障碍,她必须跨过。
两天后的夜晚,却是同欢和云烈的交易之日。
同欢不敢迟到,便收拾了一番,匆匆下楼。
她一出小区,便有一辆加长林肯等在那里,同欢记忆力极好,一眼就认出那是云烈的车。
车窗摇下,云烈坐在车内朝她勾唇潋滟一笑。
他一如既往的白色西装,一张脸绝美又华丽,一袭银白,更让人觉得高贵优雅,美轮美奂。
同欢从未曾见过一个人,将白色的西装穿得如此好看。
她快步走了过去,上车。
云烈一眼就注意到了同欢眼底淡淡的阴影,她皮肤很白,所以一有黑眼圈就很明显,虽然那眼圈很淡,但对细节极其苛责的云烈觉得同欢在她心中的印象分狂减。
邋遢……
扣分,扣五分。
同欢现在在云烈心目中的分数是八十九,已经掉出了女神的级别了。
但是,表面上,云烈仍是不动声色地关怀:“没休息好!”
同欢这两天都在练习唱歌,一练习,就有点忘记时间,过得也算颠三倒四、颠倒日夜的生活,甚至,她现在的嗓音都有点沙哑,她随意地为自己找了个借口:“嗯,有点失眠!”
一副破锣嗓子,扣五分。
同欢已经彻底沦为中等偏上的那一种女人了!
但是云烈是绝对不会说出口的,他轻轻笑了笑,唇角一片暧昧:“不会是想我想的!”
同欢本来因为睡眠不足有点迷糊,听着这话,跟喝下一大杯咖啡似的精神了过来,略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他。
显然是被云烈的自恋给秒杀了!
云烈翻了翻柜子,拿出一瓶雪梨的饮料拧开给她:“润润嗓子吧!”
同欢练了一夜的歌,又熬夜熬得厉害,现在的声音,虽然很适合吼摇滚,但这声音着实不太好听。
她也不推辞,接过,慢吞吞地喝下。
云烈却自顾自地在一边说:“以后还是别熬夜了,有黑眼圈的女人,我总会觉得她是欲求不满自…慰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