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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页(第1页)

“下君后池,为一己之私炼化三宝,难容于三界,愿放逐无名之世百年,以维三界法规之重!”这三句以最凛冽的豪气在众神面前放声的话语,一句比一句庄重,一句比一句震撼,一句比一句披靡所有听到的语言。若你拥有威临三界的实力,你根本不必对着这三界众生低头。——这是那个时候的古君所想的后池。没有任何人可以处罚你,除了你自己。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挡你,除了你自己。——这是那个时候我所想的后池,又一个昂立于整个天地无可摧毁的小说形象。这段后池的光芒太耀眼,以至于前面清穆求娶她的那段,反而在我的脑海里有点轻飘飘记不得了。这段后池的光芒太耀眼,以至于我对所有的一切都得的理所当然的上古,反而说不出太多的话。上古,上古真神。整个故事里最最主要的角色,差不多所有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落到根源,都是因她而起,而灭。但因为我把大多的喜欢已留给后池,上古,就不多论了。清穆、柏玄和白玦,你喜欢谁?这也是个傻问题,因为和前面一个问题的答案一样,他们也是同一个人。我其实一开始对于男主角倒没什么大的感觉,有点不符合我通常看故事的代入感,可能一个原因就是清穆的出场平淡了些。千年来最为神秘出色的仙君,这个出场还不够光辉呀?可是在凤染的出场还记忆犹新的时候,这个稍微少了一点时间的类似出场的确引不起我的重视,甚至他抱着变小了后池闯了一回妖界见妖皇,都不能引起我的重视。清穆开始从一个方块字构成的小说人物变成一个鲜明形象进入我脑海的时间要比较后面,差不多要一直到他在青龙台上经受天雷劫时,才令我动容。起码,为那天雷数动容,从一开始就超越一般的四十九道,到后来惊天地泣鬼神的九九八十一道,不仅证明了清穆的真身就是白玦真神以外,还证明了清穆和后池之间的深情。不过,现在回忆整个故事时,反倒有点不想多说这些清穆和后池之间的情。可能因为我在书的最后,喜欢上了白玦。嗯,最喜欢白玦。或许,我和天启一样,在知道了整个六万年故事的真相,深深感慨,论爱上古这件事,谁都比不上白玦。天启和白玦一样,喜欢了上古不止六万年,或许是几十个万年,或许是几百个万年,久到都不记得时间。因为时间对可以生生世世的真神来说,没有意义。天启说,他这一世,只有两个瞬间曾感觉到恐惧不安过:一个是上古殉世时,内疚绝望到生无可恋;一个是知道柏玄是的那一刻,不知原因,无分因缘,却呼吸到难以自持的明白,他失去了上古,永远。我其实蛮喜欢天启的,唯一的一身妖力的真神。不过,蛮喜欢也就那样,《上古》里可以达到这样的蛮喜欢的人物还蛮多的,它在我的眼里和出场没几百字的炙阳没太大区别。所以,就像书里面写的那样的关于天启身上的所有发生,挺好,我爱你不让你知道,一直是朋友的距离,千万年前开始爱,千万年后开始放下,也不算太悲伤。因为白玦,所以一点不为天启悲伤。把因果说成这样有点怪,可,就是这样。我喜欢白玦。他曾是上古的挚友。他曾是上古的陪伴。他有六万年的时间好像空气一直围绕在上古身边,不用被明白,却提供着她幸福生活需要的氧。他比她更了解她,从喜欢的茶,到喜欢的世界。他,是最了解上古的空气。我喜欢白玦。尤其是桃林深处的白玦。不是因为他在里面说出“她若眷恋苍生,我便为她守住轮回;她若看重世间生灵,我便为她护下三界;她若愿九州繁盛,我便为她涤荡八荒;她若想四海安宁,我便让这天下无垢。于她,虽千万人吾往矣。”时的颠倒众神,只为后来看到过的那一头白发的清静孤寂的身影,太苍凉,太苍凉。所以,不能接受网络版里他灰飞烟灭的结局,非得找出印刷版里的那个他又回来了的合满结局不可。既然都说最无奈之事是那一句“来不及”,那么,就别制造来不及,让一切,相见有期。我觉得最美好的一刻,就是看到最后的那一句:“上古,我是白玦。”最最想念,最最奢求,最最动听,就属这一句。唯叹,此去经年,时间被遗忘起来,就是被遗忘了。还不能结尾,还没有怎么说那些人物们呢。喜欢阿启。作为两个主角的后代,生下来就是真神的这么谁都不敢惹的角色,一定要表扬的。他的那段蹲在地上悲悲戚戚地哼那段“小白菜”的出场,真是太形象了,以至于让人看到反而会发笑,这个古灵精怪的,不知道记不记得他还是一个蛋时,父母有多宝贝他。喜欢古君。有其父必有其女。我觉得是他,给了后池那样迷人的性格。所以,当他把本源之力还给上古自己消失于天地时,我才会和上古一样难过。恨不得也给白玦一刀,不对,恨不得给星零一刀——幸好星零算是一个心智健全的作者,最终,还是给了这个结果一个更好的结局。这个结局,也让我更喜欢白玦。因为,他真的真的把一切都安排好了。喜欢红日,白玦的神兽火麒麟。看到那一缕孤独地在瞭望山留了万年的神识,回忆起白玦那绝对苍凉萧瑟的神情,真真陷入了和他一样的回忆的伤感。然后,非常意外发现他竟然还能变身成一只小黑狗,还继续听话地在瞭望上,继续不变的忠心等待。喜欢那只三首妖龙。倒不是在出场。虽然那时看到已经到了半神的他,不仅被破坏了晋级还被烧了一只头,觉得有点无辜的可怜。是在他开始作为神兽伺候呆在三界的白玦身边的时候。那样狡猾的会见风使舵的一只龙,有点格里高利的影子,不由刮目相看,觉得这只宠物还不错。喜欢碧波。老被称为胖鸟。每每看到他和阿启形影不离的那些时候,总会想起,玩仙剑游戏时,也养过类似的可爱的会飞的小仙宠。回看所有的人物,没有大爱,但很多喜欢。愿所有的喜欢,你也喜欢。《上古》,挺好。我写的一定没有她说的这样好,但是感谢你们的喜欢,回见,我知道你们最想听这两个字。帝皇书完成之后,神隐再见。番外一三十年前,云夏之上群雄逐鹿,英雄辈出,以北方世族之首韩家韩子安为甚,隐有一统北方广裘之地的大势。天下一众豪杰中,十五岁之龄三退水寇守护南疆安宁的晋南帝家世女帝盛天横空出世,短短三载,名闻天下。因群雄混战中原,尚无一家能驱兵晋南,虽帝盛天名传天下,却无人得知此女之容。只是有人笑言,能担此名者,天下少有,想来定是不凡。苍城地处晋南中原交界之地,古来便是兵家必争之地。自云夏大乱后,庄家霸占此城已有十来年。此城为缓冲之处,南北群雄轻易不犯,是以保得安宁。三日后是苍家三少成亲的吉日,这位嫡出的小少爷庄锦是老城主庄湖五十上下才得的幼子,平日里疼得如珠如宝,年十七,今日的婚礼隆重而热闹,老城主广邀南北群雄,大摆筵席三日。新娘子叶诗澜出自苍城寒户叶家,门第虽不富贵,在附近几城里却有些名声。这姑娘刚满十五,生得清隽秀丽,懂些文墨,隐有几首诗画流出,得了不少赞赏。听说新娘子的兄长叶丛和庄锦有些交情,一次庄锦登门拜访,偶见叶诗澜,一见钟情,不顾门第之别,硬是闹着上门求娶。庄湖老来得子,见叶诗澜出身还将就得去,便无奈答应了这门婚事。叶家从天而降一门贵亲,自此飞黄腾达,自然没有不应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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