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领主的操作,老山姆看不懂的还有很多。
这支二十人的精锐骑兵队,并没有直接离开,反而在村子外面驻扎下来。
他们每天都会绕着村子附近的山川河流,进行巡逻和勘察。
绘制地图、驱逐野兽,寻找异族巢穴。
老山姆观察了许久,才猛然惊觉,他们这是在维护治安!
天啊,谁会在无人荒野里维护治安啊!
以前在北地老家的时候,骑士老爷也只是带着他们这群大头兵,在农闲期间,围着骑士领的主村庄和农田绕几圈,赶一赶野兽而已。
至于那些小自然村的死活,根本没人管。
毕竟从小自然村收上来的税,都不够领主出兵消耗的的钱粮。
稍微催逼一下,本就生存困难的小自然村,分分钟就躲进山里成了野民。
不仅如此,几天之后,骑兵营地又多了一队人马。
这是一群训练有素、物资充足工匠,他们才二十多人,却有十多辆马车,上面载满了各种工具和物资。
他们在村子周边勘察一番后,就开始开凿山石,修整溪流,伐木造屋。
完成日常巡逻的骑兵们,也卸下装备参与劳动。
他们在距离村子不远处的溪谷边打下地基,将开凿的碎石和大块鹅卵石搬运过来,用黑色的泥浆包裹。
老山姆连忙将所剩不多的粮食拿出来,跑到工地上去慰劳工匠。
他的女儿也跟了过来,这几天过去,发现骑兵们没有敌意后,村民们也大胆许多,至少敢出来见人了。
几天时间的观察,老山姆知道年轻的骑兵首领叫做诺伊斯,是本地领主的巡逻队小队长。
这是个面冷心善的平民少年,并不是他当初以为的贵族子弟。
趁着工匠们休息吃喝的时候,老山姆涎着脸去问诺伊斯,“骑士老爷,你们这是在干嘛?是发现了什么矿藏吗?”
如果是发现了矿藏,这就很好解释了,他们这些村民,就是第一批廉价矿工,不需要提前征税和劳役,只要不把他们吓跑就好。
但这也不错了,别说平民矿工,就算当矿奴,那也比在荒野等死好。
穿着单薄亚麻衫,露出一身匀称肌肉的诺伊斯,闻言笑了起来:“这里哪有什么矿藏,顶多几处劣质石头矿,几乎没有开采价值,我们是要给你们修水渠,顺便造一座磨坊。”
“要不是你们这里太偏僻,我们还准备修一条大路,连通到林海镇。”
老山姆听不懂,“修水渠?造磨坊?给我们?”
诺伊斯显然不是第一次和他这种村民头子交流,不太想过多解释,只是道:“领主大人说了,多说无益,做事就行,等水渠和磨坊修好了,你们就懂了。”
说完,诺伊斯看了一眼瘦弱的村民,转身回营地提出来两袋粮食,扔给老山姆,“村民打到的兔子、松鼠之类,可以拿到营地来换粮食,我们也想吃点好肉。”
“另外,我们愿意提供食物,征召二十名青壮修建水渠,放心,绝对不会把人累死,最主要是有饭吃。”
老山姆根本不信,但依然唯唯诺诺的谢过。
昨天还看到你们猎到一头鹿呢!哪里缺肉吃?
他提着粮食回去,年轻的女儿迫不及待的打开一看,竟然是精制的小麦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