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瑰不化妆,也没有佩戴饰品的习惯。
但绝大多数女孩子对精致可爱的小玩意都没什么抵抗力。
她也不例外。
姓周的那双手又黑又糙,十根手指头戴满金戒指,恶俗到极点。
可掌心捧着的耳夹却小巧玲珑、熠熠生辉。
螺旋形、三角形、蚊香盘、环形……
款款清新华丽,可盐可甜,瞧得人眼花缭乱。
“大小姐,以前是我有眼不识泰山,希望您大人有大量,别跟我一般见识,日后有用得着的地方,您尽管开口。”见梅瑰神情有所缓和,周老板小心翼翼地把耳夹捧到她面前。
奸商之所以叫奸商,是因为他们见钱眼开,见风使舵,脸皮比城墙还厚。
在利益面前,即使当场被痛扁一顿,他们也会笑呵呵地爬起来继续跪舔。
这种货色,根本不值得大动干戈。
故而梅瑰看向傅星樊,对方向她使了一个眼色,她立马点点头,说道:“吩咐不敢当,就想麻烦你一件事。”
立功的机会来了,周某人双眼一亮,连忙打躬作揖:“大小姐请说——”
“我不太喜欢绿色。”梅瑰放下筷子,打开手机,在搜索引擎上随便找了张图片,“黑翡翠比较适合我。”
“哎呀,大小姐真有眼光,现在可流行墨玉了,我马上叫人送来。”周某人左手竖大拇指,右手拨电话。
梅瑰却阻止道:“这么贵重的东西,周老板亲自跑一趟,我才放心。”
深得金主爸爸信任,周某人收起手机,小鸡啄米式的点头:“诶诶诶,我亲自去,半小时之内一定送到。”
“那就辛苦周老板了。”梅瑰扬起公式化的笑容。
“哪里哪里,请大小姐在此安心等待,我去去就回。”说完,周某人一溜烟地跑走了。
“大少爷好,大小姐好——”老板尚未出门,死胖子就迫不及待地跳出来献殷勤,“我……”
“我也有一件事想麻烦你。”梅瑰懒得听死胖子逼逼,果然出声打断道。
“大小姐太客气了,别说一件,一百件也没问题。”死胖子拍拍胸脯信誓旦旦地说,两只眼睛笑眯成了一条线。
梅瑰起身走到小白跟前,一边摸它的脑袋一边往窗外瞅:“今天的雨下得可真大啊,从酒店到机场,肉爪爪和毛肯定要弄脏了。”
死胖子秒懂:“放心,包在我身上。”
说完,便要去牵狗绳。
“汪汪汪!!!”
小白岂会让他如愿。
它前脚蹬在桌子上,后脚站在椅子上,浑身的毛都炸了起来。
仿佛在警告——混蛋别过来,否则我咬死你!
“小白乖,我不是坏人。”狗狗狂吠不止,充满敌意,死胖子不敢上前,只能尴尬地杵在原地连哄带骗。
结果小白根本不吃那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