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打过点滴后,背部没有那么痒了。感觉稍微舒服了些;不过脸上的小红包简直熠熠生辉,尤其是两颊,远看就像两坨高原红。
真是丑死了,我带着口罩,出门前说:“妈,我去打吊针了。”
“待会。”老妈喊道。
“怎么了?”我回头问。
“你不在家的时候,来一个包裹到了,本来想打电话告诉你的,后来给忘了。”老妈说。
“什么包裹啊?”我疑惑。
“好像是一本书。”老妈在抽屉翻出一袋东西递过来。
我接过看了看,竟然看到寄件人栏目里写的是前男友的名字!
奇怪,都这么长时间没有联系了,他会寄什么东西给我啊?
我转身出门,撕开包裹,取出里面的东西,厚厚的一踏纸,竟然是我读大学时候写的稿子。
话说每个少女都有一个文学梦想,刚进大学的时候,被文学社的社长忽悠了一通,就天真的加入了学校的文学社。
后来发现文学社的作用,就是每天无偿给校报写稿子,给广播站写稿子,给校刊写稿子。
除此之外,成员每周必须创作一篇诗歌,散文或者小说,在周末花一天的时间进行交流。
现在想想,尤其是周末的交流会,简直天雷滚滚,但是当年不是怀揣着文学的梦想嘛,写小说写的那叫一个起劲,经常写到半夜。
仔细回想起来,这还是导致我跟初恋分手的因素之一呢,当时太过沉迷于写小说了,根本就没有心思搭理他,电话不接,短信回去,也不愿意跟出去玩,后来就分了。
不过就算初恋离开,没有能阻止我的文学梦想,到读大二的时候,当初我们同进文学社小伙伴纷纷发现极其坑爹,全部都退的干干净净,只有我还坚守在里面。
前男友曾经看过我写的稿子,然后嘲笑小说完全脱离现实,诗歌酸的倒牙。
不过我还是坚信自己写出来是有价值的,每写出一篇文章,都会打印出来留作纪念。
还记的大三搬宿舍的时候,将稿子落在前男友寝室了,三番四次要求他送过来,结果他都给忘了,真没想到现在他会直接寄到我家里来。
后来前男友沉迷于打游戏,我有时候陪着去吧,就坐在旁边,开一台电脑写稿子。
不知不觉中,已经到了诊所,我坐到位置上,等待医生给我挂点滴。
随手翻开几页纸,仔细的了两眼,是大一时候写的小说,神奇的是里面的男主角叫何铭,女主角叫菲菲,而且男女主角的年龄差距也是七岁,不过是师生恋了。
我忽然觉得好神奇,是不是有些事情,早已经命中注定好了。
甘医生走过来替我挂水,笑问:“好点了吗?”
“嗯,感觉没那么痒了。”我笑回。
“那就好。”甘医生笑笑,帮我挂好了吊瓶,就直接离开了。
我随手翻看着我以前写的文章,虽然有些文字真的很矫情,但是真的刻画了我那时候的生活,我还是很喜欢有事没事写点东西,记录记录生活的。
最重要的是,我现在终于知道每天可以做什么了,坚持写点东西吧,以后再宅在家里,就不会无所事事了。
因为有东西可以看,时间过的很快,感觉没有多久,点滴就过去了。
回到家里,我很想给总监打个电话,但是想起今天是最后一天,肯定会特忙,就放弃了。
打开家里的电脑,我开始尝试着写日志,记录我近期的生活。
结果写完一篇过后,发现通篇都是铭哥,铭哥,铭哥。。。。
完全是三句话不离铭哥,而且全部都是表达我的爱意和崇拜,在我眼里,铭哥已经完美的无药可救了。
正在我写的开心的时候,手机忽然响了,我摸过一看,立即兴奋的接通:“亲爱的。”
“妞儿,我已经下飞机了,马上就赶过来。”总监的语速很快。
“刚下飞机很累吧,还是先休息一下吧。”我劝道。
“不累。”总监深情款款的说:“我现在只想快点见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