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之隔12
喂是曹检吗?我是花东检察院的石敏玲,目前负责孙刚上诉一案,这个孙刚你询问过了吗?
没有。。。。。。怎么了?石检?这个案子都过了好几年了。
为什么啊?这笔录明显不是孙万刚签的,他父亲是教师,字迹应该比这个更流畅,也不至于为了三百块钱杀人。。。。。。
石检,你看看,案件发生在巧县,这坐大巴去都要两天。。。。。。可是说着说着声音却低了下去!
她就知道没那么快完,一来把领导连带着给的功绩案件给搅黄了,这案子临阵换将也不过是为了敲打她,不过三百公里算什么呢。。。。。。
打了报告,余晴就准备立即动身。刚收拾好衣物,宿舍门就被推开了,看着气喘吁吁的男人,余晴刚想劝他,她一个人没有问题的,你。。。。。。一个人小心一点!
看着男人转身离开的背影,余晴忍不住笑了笑,还真是成长了呢~
捶了捶已经僵硬的腰板,还好自己带的东西少,要不然手臂也得费。。。。。。
她得赶紧了,杜武的案子快开庭的。是的,为了让百姓过一个好年,法庭决定在年前开庭。。。。。。
1月22日,杜武一案明天就开庭,那份照片她要带过去,即使章检他们并没有采纳。
这一夜余晴睡得并不安稳,老觉得耳边稀稀碎碎的声音在响。。。。。。
啪~余晴气急了,将手边的案卷砸到了门上,一下子雪花纷飞,该死的,居然把她锁里面了!!!
有没有人!有没有人呀?!快放我出去!!!余晴就只能寄希望于有谁回宿舍给她开一下门了。
却只听到闷闷的一阵声音,敏玲?是你吗??
律存,你也被锁住了??
嗯。。。。。。没用的,估计他们已经把人都支走了,这个时间点也开庭了。
我不甘心!!余晴奋力地拍了一下木门!!
法官大人,我方认为本案存在诸多疑点。第一,指控被告人杜武犯有故意杀人罪的取证程序严重违法。
杜武在侦查阶段受到刑讯逼供是真实的客观存在。其伤痕到现在也依稀能看见。请求法院确认杜武所作的有罪供述无效。
接着孟诹拿出案件的现场勘查笔录及现场照片,继续说道:这上面仅仅记载该车离合器踏板上附着有足迹遗留泥土,根本没有刹车踏板及油门踏板上也附着有足迹遗留泥土的记载,这在常识上根本说不过去。试问一个人正常开车,怎么会只踩离合器呢?
其次,杜武已被关押8个月,公诉机关出示的杜武有罪供述笔录只是多达几十次供述中的三四次,是否在其他笔录中杜武也是作有罪供述?为什么不全部出示?而且有罪供述的记录集中在7月20日左右,有些犯罪事实还自相矛盾。法官大人,这份供述杜武处在何种精神状态中得出?让人不能不怀疑!!
另外,在本案的勘验、鉴定中,没有见到证人的签名或盖章,也没有看到犯罪嫌疑人得知鉴定结论的说明,违反《刑事诉讼法》第106条的规定。
法官大人,我方想要传唤证人赵芬,杜武家的保姆。
带证人出庭
一位农村妇女站了起来,身上的衣服很是洁净,只是没有见过这么肃穆的场面,布满老茧的手一直抚平着衣摆!
赵芬,你在犯人杜武家中担任什么工作?
我就是一个保姆,平时带带孩子做做饭。小两口子都是警察,没什么时间带孩子。
依你看,案发前一段时间,夫妻二人关系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