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却与黄逸光同志同于二十九年十二月十七日同时就义于南京。
就我所知,是为「河内工作」之后,因制裁汪精卫失败,为国捐躯的第四批。当然,这
并不是仅有的牺牲者,其未列入记录的,想必仍有人在也。
以上四例,充份表现了我们勇往直前,前仆后继的大无畏精神。不过就事论事,切实审
议每一案情,其工作环境与乎进行时机,均不够成熟,条件亦嫌薄弱。单靠有一点并不可恃
的人事关系,怎么能成事?即便等到有个偶然的机会,能和汪某接近,纵然拼着性命求得同
归于尽,也未必就可以达成使命,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还要这么仿?而且一而再,再
而三的去牺牲。无他,志在为国家除此巨奸,但得有丝毫希望,也决不轻意放过!
制裁汪精卫一事,军统局虽然锲而不舍的从河内而上海,从上海而南京不断的觅线追踪,
且先后牺牲了许多工作同志以及爱国志土的性命,但仍然末能达成使命。
到了三十二年八月间,汪精卫因留在胸背部的子弹(二十四年十一月一日在南京中央党
部受枪击所致)尚未取出而又感疼痛,遂于十二月十九日在南京日本陆军病院由日本医师动
手术将子弹取出,一时颇觉良好。三十三年初,又感不适,不仅屡发高烧,甚且下肢痳痹,
不得已乃于三十三年三月三日偕同陈璧君等东渡,入名古屋日本帝国大学附属病院治疗。医
药罔效,八个月后,汪于十一月十日十六时二十分逝世于日本名古屋。
他死都死了,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了。(三)生死荣辱之中也有幸与不幸
汪案的不成功,自应归咎于我的失职,而参与实际工作的同志,却都尽了他们应尽的心
力。所以在我写的「英雄无名」中,他们每一个人都是值得纪念的人物﹔仅就笔者之所知,
把他们的生死下落以及人生遭际作一交代。不过,我个人所了解的并不十分完整,也不一定
百分之百的正确,万一有所遣漏或者与事实有了出入,还望各方面读者多多指点,以便补充
修正。
我打算分为三部份来写,先写已经过世的﹔再写下落不明的-当然此中必有殒殇,只是
得不到确实消息而巳﹔然后才轮到我们尚在人间的几个人。至于我们的工作领导者戴雨农先
生,自然是总其成者,不过,他已经是出名的大英雄了,有关他的传记都出了好几种,也就
用不着我来多事烘托了。
直接参与河内工作的,除戴先生之外,全部共有十九人,现在就按上面所划分的三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