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纱也看不透的理由;不过,如果基本常识不够充份,也会大闹笑话。
一、交通主管当局开辟一条由昆明至河内的国际航线,是基于战时的需要,军统局没有
理由也不会小题大做的为派送几个人到海外去,就要求政府特地辟一条航线。又何况开辟国
际航线,需要获得双方或多方的同意,不是随随便便想飞到那里就能够飞到那里的。
二、军统局从来都不用「红色派司」,而且尽可能的避免持用「官方护照」,以防落入口
实。这一点,由被捕的三个人所用的都是普通商人的护照,可为明证。就是笔者本人所用的
也是普通护照。诸如此类的事,他们应该晓得,所谓的「红色派司」不是随便可以签发的,
更不会为了便于运送武器而持用官方护照。
三、关于「蓝衣社」这个名称,在「北国锄奸」中已有说明,此处不多赘述;至于在香
港的「西南运输公司」只是戴先生有联系的另一机构而已。实际上协助「河内工作」的,应
该是「军统局」属下的「香港区」,这一点他们当然弄不明白。
四、「南华日报」的意思是说,枪械不是法国出品,而当地也从未有过,所以证明是外
地运来的;既然是外地运进来的,那么就一定是重庆派人干的了。这样说法,合乎逻辑吗?
事实上,武器是分由海陆空运送而来,其中有美、德两国出品。不过,假如也有法国货,那
又该如何解释呢?
五、不知道他们根据什么那么肯定?我们的确未曾在汪宅对面租赁任何房屋。有就是有,
没有就没有。因为汪宅对面是一条很宽很宽的马路,路中间,有老榕树、大王椰子,想看也
看不到什么。假如我们真的在汪宅的左邻右舍租一间房子,再加以长时间观察的话,也许到
后来就不致于出岔子了。
六、这里又提到「蓝衣社」。除了显得「蓝衣社」了不起之外,实在看不出还有别的意
义。
好容易熬到第二天晚上,才算等到了班机。据说,这条从香港飞重庆的航线,一定要在
夜里飞行,以避免经过陷区时,受到日本占领军的攻击,惟其真实理由是否如此,那就如其
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了。果然,飞行了不久,路经广东上空,即有地面上的探照灯照射,幸而
不曾发炮。
我搭的是欧亚航空公司的老爷飞机,设备很差,大有老牛破车之感。飞临广西十万大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