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任务,显然,这是绝对不够的。如作切实而更严格的要求,我们最感缺乏的,还在「内线
情报」。
除非特别够刺激的重大事故,因印象深刻还能记忆,或是有纪录可资查考者外,一般的,
早已忘记是何日何时了。又例如是在那一天才确悉汪某住在高街的,又例如是一天什么时间
才发现汪精卫和陈璧君踪迹的,实在也只能记得一个大概。以下所述就是我们河内工作对汪
的初步了解,其时间约在二十八年二月中旬至三月初,就是有错误,也不致相差太远。
首先要说汪的住址:汪某一行到达河内后,曾数迁其址,过去的无从查证,也不关重要,
这里也就不提了。他的现址是高朗街(译音)二十七号。笔者亲自去观察过,而且有很多次,
遗憾的就是只限于在外面观察,却没有进去过。这是一幢西式洋房,楼高三层,一面单边,
一面连栋,正面临街,后面是小院落,围有矮墙,有后门,又有角门,如由后面进出,要经
过两道门。连房顶朝天的那一面,都去看过,不过笔者可没有这份本领,那将另有其人,这
一点留待下文再说。至于地下那一面又如何,是否有地下室一类的设置,当时却不曾注意到,
也许这就是一个漏洞吧。
正门临街,有大门,门却不大,一天到晚都是关着的。笔者偕鲁翘开车打从门前来往过
多次,却很少看见有人出入。大门进身不深,在街上就可以清晰的看到窗户,如果不是有窗
帘遮蔽,也许会看到屋里的情景。
说到这里,再插一段笑话:笔者看过金雄白(笔名朱子家)写的「汪政权的开场与收场」
这书,在第五册四十一页中有一段话说:「他们还租赁了汪宅旁边一所洋房,每天在楼上遥
望汪宅中的动静。」又在第四十七页写道:「其次,仲鸣卧室的窗外是一片园地,隔园对面一
所房屋,相信是早为暴徒们所租赁。因为这卧室中有一张圆桌,汪氏于日间就经常与周佛海、
高宗武等再那里谈话,暴徒们用望远镜窥视,目击到一切……。」如今事隔四十年,早已事
过境迁,绝没有抬杠的意思,我想这种说法也许是汪公馆的一种猜测,若不然就是金先生的
一个假想,事实上,我们从没有在汪寓附近租赁什么房屋,也不曾使用过望远镜,不是不用,
是因为我们连一架望远镜都没有准备。这些个琐碎小节,原就算不了什么,对汪案的主要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