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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页(第1页)

对于众多辛苦等待录取通知书的莘莘学子们来说,我是一个另类,我一点也不担心,我有足够的信心会被录取,被政法大学录取,我只要继续为我的律师路做准备就可以了。但我这一次的信心在加仑学院的录取通知书面前,却显得那样可笑,暑假转眼间就过去,我仍然只有加仑学院这座高等贵族学府的通知书。爸爸说:“寒子,没关系,你可以继续在那里实现你的律师梦,你一直都很努力的不是吗?”爸爸是个很温柔的男人,但在工作中却非常的犀利,而我在遗传了爸爸的这个特性的同时,还遗传了妈妈的一些特性。拎着行囊辗转到t市,为什么用辗转这个词呢?忘了说,我从十二岁开始就独自一人离家,在外读书,或许和这个有关吧,我的性格很独立也很随意,喜欢漂泊,因为是一个人,没有负担,总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拎着行囊就可以四处旅行,即使后来认识了辰之后也不曾例外,还是习惯独自旅行,对此辰也多次惩罚过我,但,这就是一种无法改变的习惯,多年养成的,已经和我的血液融为一体,从而忽略了身边很多重要的东西,比如说友情、爱情、亲情。来到了t市,进入了加仑学院,看着加仑学院高高耸立的两座双子楼,看着比悉尼歌剧院小一号的音乐楼,看着金碧辉煌的教学楼,我。这是我第一次和辰说话,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向他求婚。本书由潇湘小说原创网首发,请勿转载!各位新老朋友们,前段时间我的更新速度有些慢,不过从今天起就会快起来,可以每天都更新了。晚上终于不用打工了,可以恣意的做自己想做的,写自己想写的了。谢谢你们一直以来对《再落花》的支持[正文:无解]第一次和人家说话便是向人家求婚,我想没有比这更丢脸的事了,可更丢脸的是,人家还答应了,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说马上去登记?还是说刚刚你是开玩笑的?这些都不是我的反应,我继续低头看书,仿佛刚刚什么都不曾发生过,甚至我怀疑刚刚只是做了一个梦,那个少年也和我一样,没有任何异状的继续低头看书。就在我为自己做了这样一个梦而摇头失笑时,接下来数天甚至是数月数年里,所发生的一切都告诉我,那并不是一个青春骚动的梦而已。第二天,辰告诉我他叫辰,让我记住他的名字,他说他已经知道我叫寒,并吃了我已经冷了的便当,把他的午餐硬塞给了我,理由是,我们现在是未婚夫妻,我已经向他求婚,他也已经答应,我要对他负责。好吧,我没意见,毕竟以后找男朋友是件很麻烦的事,现在订好,省得以后再找,烦心。此后的生活,我以为还会与以前一样,可是,它在我认识辰的那一刻起就发生了变化。我总是会被一些人围堵,总是遇到一些莫名的事,总是被人指指点点,甚至是冷嘲热讽,还遇见要甩我耳光的,真是好笑,被我一个上钩拳就扔进了医院,至此之后再也没人敢找我的茬。从那以后,我房子里就多了一个人,我会每天吃早餐,午餐是热的,不会没有节制的看书,午睡时有个天然温度的枕头。我也学会了关心身边的人,关心他,我会在他感冒的时候顺便帮他买点感冒药,学会自己煮姜汤喝,偶尔也会撒撒娇,朋友的情绪不对时,我也能感受到,并说些安慰的话。我喜欢和辰在一起,喜欢他自然的黑色的头发,长长的、碎碎的;喜欢他干净刀接近透明的皮肤;喜欢他摘下眼镜后露出的直直的睫毛;喜欢他的眼睛里的偶尔闪烁的单也被他隐藏的很好的善良与温柔。他有什么想法时总会习惯的推推眼镜;他生气时总会紧抿着薄薄的嘴唇,眼睛危险的眯起;他很少笑,笑时嘴角会弯起一个美丽的弧度;他害羞时会用手拨动刘海来掩饰;他洗澡之后用毛巾擦头发的动作最帅,头发还滴着水,衣服也是半敞着,慵懒的倚在沙发上,很性感;和我一样,他也很喜欢睡觉,他睡觉时最忌讳别人吵他,那时候他脾气最大,很危险;据他说,他最喜欢的人是我,最喜欢追求的却是钱和权;他说他是个自私、冷漠、唯利是图的人,其实不是这样的,在公交车时,他也会让座,但他硬是说那是我拉着他让的,我才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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