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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页(第1页)

金锁是四人当中最为理智的人,却十分脆弱,要么不付出,一旦付出了真感情,就会倾出所有,这样的她,怎不叫人心疼?而晴儿,则是四人之中我最放心的,外表看似柔弱多情,实则最是冷漠,对任何人都极度防备,将自己掩饰的很好,不肯轻易视出真性情,从而让人觉得无害。这四个人,如果将来离了我,不知道还能不能成为好朋友,好伙伴;我就像是一根无形的线,将她们的生命紧紧连在一起,如果这根线断了,一切是否又会回到当初我们初见时的状态?朝空中打了个响指,迅速窜出俩人,这二人就是我以两首在现代来说人人都会背的诗,换来的大内一等护卫。“这里我四封信,你们分别教我爹,紫薇,金锁,晴儿,记住,一定要亲手教给他们。”拿着四封早已经准备好的信,教给他们俩,四封信,每一封都是厚厚的,如果没有此次的分离作为契机,我也不可能现在就做出这个决定。“是!”“拜托你们了!”低眉柔柔的轻笑,他们日日夜夜的守护我,有时候,真的很不好意思,看着他们瞬间消失的影子,内心十分感谢。夜色深沉,一缕寒风透窗而来,低垂帷帐,拥着薰香的锦被,浅浅入眠。小时候,清胥总是喜欢和我一起睡,他细嫩的胳膊会搭在我身上,很暖,很舒心,所以也很嗜睡。可从什么时候开始,夜里的被子开始被凉气浸透?开始梦见前尘往事?好像是从清胥离开之后吧,自他走后,就改变了原来的生活作息,从原来的早睡早起,变成晚睡晚起,直到后来,就开始演变成晚上流连绮陌红楼,白天睡觉的习惯。夜里一个人,我会害怕。双手将自己紧紧抱住,给自己温暖;总以为自己已经忘却了前世的一切,原来自己还是没有放开,毕竟那么深爱过,辰的背叛,使我难以释怀,甚至影响了我现在的生活,我在怀疑人生。我胆小、怯弱又自私,珍惜每一份真挚的感情,却又害怕,害怕再一次受到浓浓的背叛和伤害,所以一再的逃避,与爹与阎炙寒与黄煜玩着你追我逃的游戏。除了对清胥和四婢,任何人的感情我都有所保留,不敢再相信。或许,只有对清胥,才是真正的毫无保留吧。可是,就连清胥,总有一天也是离开我的吧,毕竟是姐弟,有着浓浓的血缘,终有一天,他会有自己的生活,那时,我依旧孤独。玉枕软纱,已被愁绪浸湿,抱着孤影,不能成眠。太阳光线已照在花梢上,日出写照青草,映着烟霞光彩,房间里红彤彤的光润着脸颊。昨夜竟一夜好眠无梦,看看漏壶上的漏箭(古代用以记时的器具同沙漏和现代钟表相似),正指着辰时(8点——10点),直直睡到日上三竿。咦?不对啊,我怎么觉着被子里多了一个人啊?而且还搂着我?心里陡然一惊,我不可能这么不警惕,让人钻进被窝还不自知,除非是下了迷药或~~~~转头一看,雪白的发丝缠绕着我云样的秀发,相交在一起出奇的和谐;清胥安静像只小猫,嘴角翘起,在我身边睡的十分香甜。这家伙,什么时候跑来的啊?居然~~~~好可爱啊,就像晨曦的阳光,温暖细腻中还带在温柔,就这样一直到老也不错呢!我被刚刚的念头吓了一跳,拍拍额头,赶走邪念,我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的?一定是幻觉。再看清胥,琉璃般迷蒙的眼睛已经睁开,笑的似是春日里叮咚的泉水,透澈明晰。“死小孩,你什么时候跑来的?”见清胥醒来,我便立刻问他。“昨天晚上。”刚刚睡醒的清胥,眼光迷离,如雨后晴云薄雾弥漫。“你来怎么不和我说啊,害我早上吓一跳,还以为遇到采花贼了,不过这采花贼也恁是大胆,竟敢在国师府里采花。”笑嗔着清胥。“昨晚晗曦睡着了,我没敢吵醒晗曦,晗曦没睡好会发脾气的。”清胥眯着眼笑的很无辜。“我有吗?我有发脾气吗?”死小孩,敢顶嘴了,我眉头一挑,威胁他,意思是告诉他你要敢说有,你就死定了,可嘴角的笑意却泄露了我此刻的心情。“有啊!”清胥的笑让我恍然间似看见樱花飘飞,满世界都是一片粉红,美的叫人难以离开视线。“有吗?”“有!”正想扑上去咬他一口作为惩罚,清胥的动作却叫我愣住。“清胥,你怎么了?”轻声问着忽然扑上来紧紧抱着我的清胥。“晗曦。”清胥的声音竟带有丝丝的颤抖。“恩!怎么了,清胥?”手抚上清胥的头,为什么你这么激动。“晗曦。”“清胥?”“晗曦!”清胥只是叫着我的名字,旋即闷声说:“我终于找到你了,我好想你!~我好想你!~我好想你!~我好想你~~”一直重复着这句,似要把满腹的相思通通倾吐。“我知道,清胥,我也好想你~!”本书由潇湘小说原创网首发,请勿转载![正文:指环誓约]花香深处,一川晴阳笼罩的青草,天空碧云飘飘,头倚在清胥的腿上,手指翻动,享受着只有我俩的惬意。“晗曦,我帮你按摩好不好?”清胥的声音如和煦的春风,温暖清馨。“好!”又想睡觉了,春暖花开,北悍春天迟到的脚步终于慢慢行来。“晗曦。”“恩。”“中午在外面吃好不好?”“好。”“晗曦。”“恩。”“你不要当太子妃好不好?”“好”“晗曦?你真的答应了?”清胥按摩的手一顿,讶异的问我。“恩,只要是清胥的要求我都答应。”声音虽轻,意识却是清醒的,我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清胥,把你的手给我。”轻轻将自己刚刚编织的指环套在清胥的食指上。“晗曦?”“清胥,喜不喜欢?”什么时候,清胥的手已经可以覆盖住我的手了。“喜欢。”“清胥,这指环是有意义的,你知道吗?”握着清胥的手,磨撮着清胥手里的茧。“这四根手指分别代表‘亲’‘热’‘解’‘毒’,‘亲’就是指亲人、朋友,你重视的亲人或朋友送给你的指环就戴在食指上。”“就是晗曦现在给我带的手指吗?”清胥欣喜的问。“恩。‘热’则是指‘热恋’,也就是说你爱恋的人送你的指环就将它戴在中指。”“哦。‘解’就是戴在这根手指上吧?”清胥勾勾无名指。“真聪明,‘解’谐音‘结’,就是结婚的意思,结婚指环就将它戴在这根手指上。”“晗曦,什么是结婚?”“结婚啊?”我轻笑。“结婚就是成亲的意思,就是说你妻子,也就是要跟你共度一生的人送给你的指环,就戴在这根手指上。”“为什么共度一生的人送的指环就要戴无名指上,我想戴在食指上。”“傻瓜,这也是有意义的。”我笑。“来,你将两只手的手指像这样抵在一起。”我对清胥做着示范,将中指卷起抵住,其它四指直着抵在一起。“你现在将两个大拇指分开看看。能分开吗?”“能。”“你再将两根食指分开。”“也能分开。”“再试试小指,能分开吗?”“能。”“你再试试无名指。”“晗曦,怎么分不开?”“所以喽,和你共度一生的人送的指环戴在无名指上,表示着生生世世,永不分离。”“哦。”清胥看着食指上的指环,若有所思。“最后就是‘毒’了,毒与独谐音,意思是独身一人,独身的人自己送给自己指环,这样的指环就戴在小指上。”我继续说道,却见清胥将食指上的指环摘下,换到无名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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