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你!黄沙古道,弥散着不开的烟尘,或是树林蓊郁映衬其侧,或是漫漫荒郊一望无际,偶有一两处村家小店,便是天上人间。
一行车队络绎而来,马车十数辆,护卫二三百,人人手持长枪利戟,又有三五十骑往来其中,指挥全局。
必是某个大户人家举家搬迁之举。
江东之主、会稽太守孙策已经下令把江东治所由会稽改为吴郡之吴县,然而孙家兵士与南方豪蛮山越交恶,一旦治所北迁,会稽必成霍乱之地。
不少豪门大户纷纷举家北迁,这样的车队,近来已不少见。
然如此浩浩荡荡的车队长龙,还实属未见,莫非是四大家族也要远离会稽?
车队最前,是一红一黑两骑,纵目望去,神采飞扬,威风凛凛,一红一黑两道披风随风飘动,便如同两面旗帜,是整个车队的精神支柱。
马上是两位青年,骑红马、着大红披风者年约十五六岁,虽是一身武将装扮,眉宇间却鲜有凌厉肃杀之气,文质彬彬的倒像个书生。
骑黑马、着黑色披风的青年大约十七八岁年纪,生的矫健魁梧、浓眉大眼,面庞棱角分明,煞是冷峻。不是别人,正是吴郡太守朱治养子朱然,朱义封。
朱然眼角的余光偷偷的瞥了身边的少年一眼,心中暗暗纳罕:“这位三将军,从前向来都是好打斗勇的角色,崇尚武力,喜爱兵器。然而三个月之前在后院湖中不小心溺水之后,就好像变了个人,远离刀斧不说,更是苦读书卷,竟是一副读书人做派。”
“三将军,行程慢慢,估计以现在的行速,抵达吴县少说还要十日的光景,你不如入车间歇息,末将一人足以应对。”朱然双手抱拳,拱手说道。
“说过多少次,义封唤我叔弼便好,你我兄弟二人,不必拘泥礼数。”
这骑红马、着大红披风的少年不是别人,正是当今江东之主、吴侯孙策的三弟——孙翊,孙叔弼。
只是,此孙翊,已非彼孙翊也。
三月之前,盗墓贼孙博望在迷蒙中苏醒过来,只觉这天下物是人非。
天是蓝了不少,水也清了许多,只是熟人尽去,周围一切都陌生枉然。糊里糊涂应对了几日,他才终于清醒过来,这里是东汉建安四年,地处扬州会稽郡太守府。
他孙博望竟成了孙策的三弟孙叔弼!
这孙翊不是别人,正是孙博望前世中所触摸的那具尸体,这是灵魂转换?还是转是重生?
一切已不可考。
总之,既来,则安。
好在他前世盗墓贼出身,又精通史学,颇有胆识,为人精明,这才在浑浑噩噩之下接受了这江东三公子的身份。
毫无疑问,东汉末年,是一个战乱年代,人命如草芥,抢夺地盘才是王道。
孙翊前世是盗墓贼出身,胆子不小,但不代表他愿意受死。刀剑无眼,战场之上瞬息万变,凭自己这副身板,要想学关云长过五关斩六将、效仿赵子龙长坂坡七进七出,那就是无稽之谈。
既不能战前身先士卒热血冲锋,那就不如安安静静的做一个稳居中军、运筹帷幄的大帅。
诸葛亮手无缚鸡之力尚能苟全性命,总比关羽、张飞之流尸首异处强上太多。
所以,弃武从文成了他的首选。
“你我二人共同负责护送母亲、家眷通抵吴郡,我身为吴侯宗室,更当以身作则,身前马后护卫大家的周全,这是你之责,也是我之任。”孙翊微微一笑,侃侃而谈。
朱然是这支护卫队的统领,孙翊既为孙策亲兄弟,地位自然更高一筹。
只是朱然很是奇怪,他以前和孙翊接触不少,这是个性子刚烈、大大咧咧的家伙,却没想到能说出这么一番大义的话来。
难不成这位三将军……开窍了?
那种惊讶的表情,这三个月来孙翊已经见过太多了,丝毫不以为意,漫谈问道:“一月前有书信来报,说是我大哥在吴郡一处名曰‘上方山’的地界清剿严白虎余孽,不知此事当下如何?”
朱然脸色一暗,忍不住叹了口气。
孙翊眉头一挑:“怎的?”
朱然叹息着道:“叔弼有所不知,那严白虎欲孽,盘踞上方山已有一年,聚贼近千,如要剿灭,着实困难。”
孙翊登时笑了,连连摇头道:“义封兄岂是说笑?我大哥勇冠三军,不过六七年,已平定大半江东。别说什么严白虎欲孽,便是七个、八个严白虎再生,也抵不住我大哥虎威所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