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比他们那个意外一擦而过的初吻还要深刻。
这个角度,这个时刻,是记忆中最美妙的瞬间。
有几个男生在周围起哄:“余知晴,直接让薛邺帮你做作业就得了。”
余知晴脸皮比较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
薛邺没有搭理那群狐朋狗友,继续教她。
余知晴忽然觉得他们这样太高调。
虽然她名义上是他的女朋友,但是也只是名义上的女朋友。
她不能让自己沉湎下去,她还没法适用这种突然其来的真实感,于是阖上本子:“我自己做就行了。”
“不行,我还没讲完。”薛邺按住本子,不让她抢回去。
余知晴心里不停地捣鼓:“我要做作业了,你回自己座位吧。”
薛邺见她的脸越来越红,忽然说:“喂,你是我女朋友,你害羞什么啊?”
他察看着她的表情,忽然冒出一句:“要不然这样吧,我教会你这道题,然后你帮我写政治作业?”
这是哪门子跟哪门子的交易?
余知晴怔愕不已:“啊?为什么?”
薛邺很认真地对她说:“笨蛋,这是你当女朋友的义务。”
“老师会认字迹的。”余知晴小声地提醒他。
薛邺想了一下,然后说:“那这样好了:你模仿一下我的字迹,别让她发现。”
竟然越说越当真了。
后来他真的把政治试卷和平时的作业本拿了过来给她:试卷是让她帮忙写的,平时的作业本是让她参考字迹的。
为了写那份试卷,余知晴对着薛邺平时的作业本研究了很久,在草稿本上先写了一些常用的字模仿他的字迹,等她觉得字迹模仿得差不多了才开始帮他写政治试卷。
余知晴上幼儿园到现在第一次帮别人写作业,心里忐忑不安,生怕被老师发现,幸好后来政治老师评讲试卷时什么也没有说。
她的心里也有几分得意:她的字迹模仿得很成功。
后来她又帮薛邺写过几次作业,老师都没发现。
有时薛邺去小卖部回来会给她带零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