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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幕 明抢还行(第1页)

看着爱恋以与平日里截然不同的态度打完电话,白歌忍不住感叹了一声。

女人果然都是天生的演员。

虽然现在已经接近十一点,但从城市规划展览馆行窃之后归来的白歌仍然留在爱恋的房间。

并没有什么令人脸红心跳的五块钱剧情,白歌仅仅是把偷来的东西交给爱恋,顺便吃老霍做的晚饭罢了。

不过,爱恋在听到了白歌复述的犯罪经过后,脸色似乎有点难看。

“。。。。。。不愧是你,轻易地做到了其他怪盗根本做不到的事情。”

她如此评价白歌的行动,同时让他稍微再等等,别急着回家。

这一等就是三个多小时,期间爱恋还和白歌又“锻炼”了一下,最后,就连手游都没东西玩的白歌,忍不住做起了作业。

然后爱恋也跟着开始写作业。

两个人就这么共用一张桌子,并排坐着写作业,总有种两小无猜的错觉是怎么回事?

然而大部分时间,只有白歌在动。

每当他写完一科作业,爱恋就很自然地拿走白歌的作业本,随意扫一眼之后,就指出了白歌的好几个错误。

可恶的炼金人偶,写这种记忆方面的题目完全就是作弊!

直到爱恋帮白歌“检查”完两科作业后,这位炼金人偶终于拿起手机打了个电话。

“话说回来,‘怪盗JOKER’是什么奇怪的名字啦,听起来感觉好逊。”

爱恋放下联络专用的手机,就吐槽了一句白歌的审美。

“这个,呃,当时不是一时兴起留下了一张小丑牌嘛,而且你看,在电影里,小丑和怪盗什么的,不是还挺搭的吗?”

正在写数学作业的白歌抬头辩解道,尽管他事后想想,也觉得这个称号略显中二了。

啊,中二这个形容词源自大崩坏之前,据说是用来描绘处于妄想时期的青少年的词语,白歌不太懂背后的故事,不过在诸夏东部的城市,这样的旧时代的词似乎很流行。

不过,正因为要引起注意,这样喧哗的称号反而意外不错。

“所以,爱恋你让我去偷那块石头,其实有两层含义?”

白歌放下笔,边思考边说道。

“第一就是让我锻炼身为【怪盗】的能力,第二点就是借此引起警方的注意,而引起警方注意的同时,非法组织自然也会注意到我这个怪盗。”

爱恋特地提到只在内部通知这一点,反而是为了宣扬怪盗JOKER的名号。

试想一下,只在警方内部通知,遭到通缉的犯罪者,是官方丢出来的鱼饵的可能性就大大减小了。

要想骗过敌人,首先就要骗过自己人。

至于非法组织如何获取这些情报,白歌相信它们能在静江待这么多年,就算没有安插的内鬼,也肯定有特别的情报收集手段。

嗯,当然,想靠这么一次犯罪就让非法组织相信白歌基本不可能就对了。

“还有第三个含义。”

爱恋瞥了一眼白歌尚未完成的数学作业,接着说道。

“你自己没有感觉吗?”

“感觉?什么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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