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兰才不是为了钱什么都出卖,毫无底线的无耻之徒。
她看过罗兰好几本小说,也没见罗兰找她要一分钱。
很显然,罗兰写作不为赚钱,而是为了纯净的文学梦。
她知道,罗兰只会接受单次合作模式,这是因为必须投稿发表,否则他连这个都不会接受。
仔细翻阅合同后,罗兰颇为绅士的将合同递给希芙,让她也帮忙看看。
希芙大致翻阅一遍,对杜克和太阳报的评价更低。
按照杜克提供的合同,作者就是太阳报的摇钱树,必须挖空心思考虑如何讨好读者,制造噱头博眼球才能获得更多收益。
这和传统的文学作品变现模式完全不同。
以前的文学家都是为皇室和贵族合作,几年不动笔,动笔吃几年的现象十分常见。
他们拥有绝对创作自由。因为收益不和销量捆绑,他们完全不用考虑读者怎么想,可以自由的创作惊世骇俗之作。
在这种创作自由下,极少数精品悲剧和无数打着悲剧幌子的粪作被创造出来。
但从来没有人质疑。
因为这种模式持续了上千年。
自古以来便是如此。
太阳报的做法离经叛道,违背祖宗之法,难怪被其他报社、出版社联合抵制,被人们称为厕所报。
放下合同,罗兰与希芙对视一眼,同时点头。
在杜克先生期待的目光中,两人同时开口。
“我们选择长期合作!”
“我们选择单次合作!”
杜克:“。”
你俩说话前能不能先统一下想法?你们这答复不能说大相径庭,至少也是完全相反啊。
罗兰:“。”
希芙:“。”
会客厅的空气几乎要凝固,就在场面尴尬的无以复加时,希芙轻柔的声音打破静谧。
“罗兰,这是你的作品,伱决定。”希芙咬唇轻语。
“不,这份作品也有你的心血,你决定。”罗兰慷慨陈词。
眼看着场面就要失控,杜克赶紧出来打圆场。
“罗兰先生,希芙小姐,我看没必要这么纠结。你们既然投稿,至少说明这份稿子想在鄙社发表,对吧?”
“嗯。”
“哼。”
同时开口,都是简单的语气词,却有着完全不同的含义。
杜克笑着提出建议,“这样吧。我们可以签半长期合同,这次投稿享受长期合作的待遇,未来是否继续投稿由你们自行决定。”
“如果不想继续合作,合同自然冻结。如果二位还有合作意向,合同随时启动,如何?”
杜克的建议可谓诚意拉满,给了罗兰和希芙最优惠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