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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页(第1页)

转身的瞬间我看到陶叶娜的脸上有片刻的怔愣,不过她比我想象的要耐得住打击,很快又小跑着追上来,仿佛完全没有受到秦森冷冰冰态度的影响,口吻迫切地问他:“秦先生您为什么会搬到v市来?四年前我们结束专访的时候,您说您正准备带着您妻子一起去美国度假,可是在那以后的一整年您都杳无音讯,再次出现之后就辞掉了在a大和x市公安局的工作消失了踪影……是不是那一年在美国发生了什么事,影响了您的选择?”秦森的步速越来越快,下颚紧绷,眉心紧拧,攥着我的手也越收越紧,始终沉默不语。看出来他不打算回答,陶叶娜迟疑了两秒,居然把注意力转向我:“魏小姐……”秦森猛地停住脚步,转过身面向她的同时强行将我拽到身后,把另一只手里握着的东西举到她眼前。我这才发现他手中多了个粉色的钱包,而不等我反应过来,陶叶娜就先一步惊讶地张大了眼:“这是……我的钱包?”对她愚蠢的问题不予理会,秦森挪动食指展开了她的钱包,神情冷硬地报出一串数字,接着道:“你的身份证号码我已经记住了。我有不下十种途径得到你的个人信息。”转而合上那个钱包,他眼里的神色已藏着几分阴鸷,“相信你知道我能看穿小偷的手法,也精于行窃。同理,我可以破谋杀案,就代表我有能力策划实施一场完美的谋杀。”气温在短时间内下降得厉害,我呼出的气体预冷凝结成细密的水珠,如同白雾一般快速上升。隔着这小片的氤氲,我看到秦森将钱包塞回了陶叶娜的衣兜,语意冰冷地给了她最后一个警告。“不该知道的事不要追根究底,”他说,“代价你付不起。”☆、陶叶娜没有再跟过来。我跟着秦森回到公安局的时候,恰好看到一对男女走在我们前面。男人搀着身旁的女人,两人都衣衫单薄,瑟瑟风中相互依偎。他的背影有些眼熟,我仔细回想却记不起在哪见过,直到当他找到一名警察询问些什么,我无意间瞧到他的侧脸,才猛然想起来。毛文窦。他的背影和毛文窦很像,五官也相似,只不过年纪看上去只有二十四五,比毛文窦要年轻一个辈分。他搀着的女人比他年长,大约是四十上下的年纪,神色恍惚,走起路来颤颤巍巍,像是受到了极大的刺激。还记得曾启瑞先生提过,毛文窦和他的妻子儿子住在一起。他们多半就是毛文窦的妻儿。正在打量他们母子,我突然就听见身旁的秦森兀自出声:“扁平足也可以遗传。”“什么?”短时间内没有反应过来,我便抬头看他。秦森闭口不答,微拧着眉头加快了脚步走向审讯室的方向。我紧紧跟在他身边,仔细留意他的情绪变化。自从陶叶娜出现,秦森的情绪就变得不太稳定。我觉得我需要随时做好准备,在他状态开始变坏之后及时带他回家。毕竟现在已经有记者知道了他的存在,如果他在公共场合发病,恐怕我们今后的日子就会不得安宁。等看到审讯室外的曾启瑞先生和肖警官,秦森还没有停下脚步便远远将嗓音抬高:“我刚在大厅看到毛文窦的妻子和儿子。”他最终驻足在他们二人之间,没有多看肖警官一眼,只把目光投向曾启瑞先生,“他儿子叫什么名字?”“毛一瑞。”我来到秦森身后,正巧听见曾启瑞先生开口回答,“是我们请他们过来的……”“今天早上搜查的时候他在不在场?”秦森用另一个问题打断他,语速极快却吐字清晰。我直到这时才把他刚才那句遗传和毛文窦的案子联系起来,再扭头通过单向透视玻璃看看审讯室里垂头不语的毛文窦。如果是父亲帮儿子顶罪,那的确是说得通的。“在。只不过没说两句话就离开了,说是去找他母亲董梅。”显然和我想到了同一个可能性,曾启瑞先生随口答完就紧接着向秦森确定:“你觉得犯人是毛一瑞?我们刚才也在讨论嫌疑最大的应该是就是他。”他低头从手中多出来的文件袋里抽出一份资料,不慌不忙递给秦森,“而且刚刚已经检查过赃物上的指纹,除了毛文窦和你的指纹,还有另外两个。我们目前猜测其中一个指纹是李飞英的,另一个就是毛一瑞留下的。”肖警官的视线掠过那份资料,而后转向秦森的侧脸,平静地补充:“正好毛一瑞说过他今早没见过毛文窦,对毛文窦抢劫的事完全不知情。”他说,“所以只要进行指纹比对,就可以拆穿他的谎话。”点头附和,曾启瑞先生摊摊手,“现在就怕他们父子两个翻供。”“嗯。”扫了眼资料上的内容,秦森在我看清它之前又把它递还给了他,“毛文窦的病情很严重。估计也是不想把钱浪费在治疗上面,横竖都是死,不如帮儿子背黑锅,一口咬定是自己干的。”原本不过想看看鉴定报告书的样式,见他这么警惕,我便忍不住抬眼看他。秦森却只视我为空气。正拧了眉头凝神思索,曾启瑞先生接过资料,无意识地咕哝:“要是还有其他证据……”“也不是没有。”视线集中在前方的某一点,秦森翕张嘴唇念出这五个字,口吻轻描淡写,目光微沉像是在出神,却让曾启瑞先生和肖警官几乎同时抬起头看向他。感觉到肖警官那捉摸不透的视线扫过我这里,我低下头避开,盯住自己的脚尖,无所事事地听秦森慢悠悠道:“他把外套的拉链拉得很紧,但还是从下摆那里露出了一点里衣。”他拿出拢在衣兜里的手,看也不看便随手捉了我一只手过去塞进兜里攥紧,面上不动声色,“我注意到他里衣上面有一块水渍,应该是刚刚洗过,又不想被人发现,所以才藏得严实。”幸运的是肖警官并没有留意他这个小动作,仅仅是挑了挑眉梢,“血迹?”不轻不重地应了一声算作回应,秦森仍在直勾勾地盯着那一处,神色淡漠仿佛只是在自言自语:“今早的抢劫是他临时起意,行事匆忙,回到家首先想到的是销毁作案工具。恐怕他事后发现身上有血迹的时候,警方已经到他家开始搜查。”停顿片刻,他稍稍抬了抬眼睑,“他借口去找他母亲,路上要处理衣服,大概是没带钱,只能把沾血的地方洗干净。”难得他语速这样缓慢,我也猜不到他究竟在想些什么。被他抓到兜里的手早被捂热,却不见他松开。我只能捏一捏他的掌心,好让他松手。没想到他忽然抬高了视线,眼神恢复一片清明,转头微挑下颚对上曾启瑞先生的眼睛,不仅没松我的手,还毫无征兆地捏紧它加快了语速,仿佛突然之间就从某种思绪中抽离:“你们要套他的话很简单,先唬他说就算把里衣上面的血洗掉,外套内侧应该也会沾有血迹。如果这时候他翻供,告诉你们外套是毛文窦今早给他的,你们就可以把真相告诉他了——衣服上的血迹即使被洗掉,也能检验。并且不只能查出血迹,还可以提取样本进行dna比对。”语毕,他牵动嘴角扯出一个没有半点诚意的笑容,“相信他的表情会非常精彩。”“那么……”沉默两秒,曾启瑞先生深吸一口气,视线来回在秦森和肖警官之间,似乎打算布置接下来的任务。可惜秦森再一次打断他:“我跟我妻子还有别的事,先行告辞。”说完便拉着我转身。曾启瑞先生一惊,“你不留下来一起审讯?”这时候秦森已经拽了我走出两步,听他的话才猛然顿步,侧过身回应得理所当然:“我以为这是警方的工作。”他凉凉瞥一眼肖警官,“肖警官应该也很需要这次的功劳。”还来不及看清肖警官脸上的表情,我就被他猛地一拽,继续朝公安局大门的方向快步离开。好在我对这里并没有多少留恋,上车之后不觉得气恼,只揉了揉被秦森拽得有些发疼的手,边系安全带边问他:“晚餐想吃什么?”他没有回答。我转头看他一眼,才发现他合了眼缩在那件不再合身的大衣里,两手也如常拢在衣兜中,正在小憩。解开安全带从后座捞来备着的小毛毯,我替他盖上,再打开车里的暖气,防止他感冒。回到家以后他又把自己关进了书房,换下身上的衣服,卷了蝉丝被在沙发上补了午觉。我以为他的精神状态又开始走下坡路,便不去打扰他,自己慢吞吞地做了些家务,等做好了晚餐才去叫他起床。结果却见他一早开了客厅的电视,窝在沙发上看新闻。于是我们一起在餐桌前享用了晚餐。他连着两顿饭都清醒的时候很少,我给他倒了杯椰汁算作奖励,他却只是抬眼稍瞥,不甚在意。晚餐吃得简单,煎了两份牛排,再加上两份意面裹腹。我专注于切盘子里的牛排,听到他冷不丁开口:“不打算在我脑子还清醒的时候问么?”问题来得突然,我愣了愣,抬头看他,只见他半垂着眼睑驾轻就熟地切割盘中的牛排,举手投足从容不迫,察觉到我的目光才口吻平淡地补充:“你说你想再要个孩子。”看来除夕那晚我的确把那句话说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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