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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正打算摸过姜茶,林果儿就把茶盏递过来,我扶着她的手喝了一口。可怜到此时了,我还惦记着我那不孝儿,想当面质问他,为什么还没让林果儿侍寝。

白白耽搁了这一双好手。

姑母听闻我的回答,顷刻间就泪如雨下:“知乐同您不过相差一岁,如今您已成了大祁的太后,可知乐还是孤身一人。现下她已经十九岁了,若还是嫁不出去,可叫她如何自处。”

我看向余知乐。她神色平静,想来在家时已经听她娘亲说过许多遍是以麻木了。

擦干这一波泪后,姑母进入啜泣状态:“臣妇带她过来并不是想让太后帮忙指婚,也万不敢祈求她能得陛下垂青……唉,这丫头傻,知道自己落选之后,就想过来侍奉太后,不求常伴陛下左右,只盼着能远远地看陛下一眼。”

余知乐垂着眼眸,一句话也未说。只是不像方才那般平静了,眼底浮出些不太正常的红色,想来这几年抗婚虽爽,但也确实受了不少来自她娘亲的数落。

眼看姑母就要进入上气不接下气的痛哭境界,我赶紧说:“远远看陛下一眼能顶什么用?”

姑母和余知乐同时抬头。

我看向旁边的林果儿,笑道:“陛下这时候该下早朝了吧,你去把他唤过来,邻到哀家妹妹跟前,让她好生看一看。”

好巧不巧,话音刚落,林果儿连身还没转呢,就听到姜初照的声音从殿外传来:“母后!今天就不用给朕念书了,外面天气很是暖和,朕也做了风筝,咱们一块儿去放风筝呐!”

姑母:“……”

余知乐:“……”

我就这样看着赤色劲装的少年郎跑进来,飒得令人神惊,美得叫人心碎,胳肢窝底下还夹着一只绿到发光的小乌龟。

吾儿姜初照,说到就到。

自打今日进凤颐宫以来,一直不怎么主动的余知乐,在看到姜初照的那一刻,缓缓站了起来,在姑母开口之前,福身温柔地唤了一句:“陛下。”

这真是一个叫人感慨万千的场面。年少时就芳心暗许的人出现在自己面前,你长得脱俗,他生得俊逸,你还未嫁,他也未娶,一切都能向着最好的方向延续。

明明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温融契合浓情蜜意的好景象,我却觉得心头略有些涩。

然后,就这么毫无征兆地,想起六王爷了。

第一次见姜域,是在京城通往北疆的第一个驿站。那一年他十九岁,我十五岁,姜初照也十五岁。

那时先帝四十出头,物件尚且好使,酷爱床上运动。北域国听闻他广纳美女,是以投其所好挑了两位郡主,说要给大祁送来。既是郡主,就应该给人家一些尊重,所以先帝派了自己曾经驻守北疆、刚到京城不久的六弟去边界迎接美人。

姜初照跑来我家,兴高采烈地告诉了我这个消息:“现下这个时节,北疆的梅花开得正好,你还没见过大片雪原开满红梅的景象吧。我跟六皇叔说好了,他可以带我们一块儿去!”

我两眼放光:“那你也跟乔正堂说一声好吗,我怕自己跟他说,他会骂我。上次跟你出去追黄鼠狼,他就骂过我一次了,还罚我给祖宗磕一百个头。”

他皱了皱眉:“那黄鼠狼的毛皮不是都给他做成手套了吗,他怎么还罚你。”

我叹了口气:“他好像不太喜欢,一直没戴。”

他语气很忧伤:“及笄后真是麻烦啊,每次出去玩都提前告诉乔尚书。”

我点头如捣蒜:“可不就是呢。”

姜初照再一次用太子殿下的身份压制住了乔正堂,还顺便帮我把棉衣和披风收拾到箱子里,他捏了捏我的袄袖,开心得露出整齐的白牙:“我最近箭法越来越好了,等到了北疆,我就去给你猎白狐,剥了整皮的毛让人给你做毛氅,穿着轻快暖和又漂亮,比棉衣好多了。”

我很好奇:“白狐有这么大吗?那皮毛能包裹住我吗?”

姜初照信誓旦旦:“我在北疆的时候见过,超大一只。”

听到这样的描述,我便对北疆无比向往。本以为这是那年最幸福的事,但在见到姜域的那一刻,才发现这世上还有比去北疆更令人开心的。

比如——看到一个比我大的哥哥,这哥哥长得绝美,而且他还对我笑。

他站在驿站前的马车旁,那车装饰得并不豪华,但是他在车前挂了一个皮革水囊,里面放着两支刚发芽的嫩柳,就显得分外雅致。而他穿了一身绸缎做的白衣,干净出尘得像是将将从天上落下来,脚下还踩着缥缈流云的神仙一样。

他低头问姜初照,眉眼温柔静雅,如沁溶溶月光:“这就是你说的阿厌?”

姜初照把胳膊担在我肩上,语气很是得意:“怎么样,超漂亮吧?”

姜域就低声地笑了,声音好听得不像话:“是很漂亮。”

真要命呀。他居然还夸我漂亮。

我活到十五岁,终于体会到了忸怩羞怯为何物,去北疆的一路上,都不敢再跟着姜初照上蹿下跳,胡作非为,乖巧软糯地像一块刚出锅的江米糕,坐在马车上像贴在了盘子里,根本不敢歪着躺着,真是十五年未有之端庄。但你如果摸一下我的脸,就知道它一直是微微烫的。

姜初照第一个发现了我的不正常,他跑到我马车里,把手中的鹰隼羽毛别在我的发上,语气有点担忧:“你今天没有跟我去猎鹰,是不是不舒服啊?最近几天话也有点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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